是這樣子的!
今天跟人發生車禍,對方撞到我
當下我報警後,對方說有事,然後自己就走了
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留下錯愕的我
後來我自己到警局報案,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
後來我知道三聯單是有要告對方才需要拿
請問一定要車禍當天拿到的三聯單才可以告人嗎?
還是事發後六個月內拿的三聯單,都可以告人
PS:我是覺得不用告,但凡事還得問問看比較放心
在麻煩各位先進網友解答,感恩!
PS2:請問拿了三聯單之後如果選擇和解,可以不用告嗎
還是拿了三聯單就必須要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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