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阿喵 wrote:單車夜騎迷路在桃園蘆竹山區,途經整片鐵皮工廠裡夾雜著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訝異的是附近幾百公尺遠就是警局,現在這組織已經毫不避諱了嗎?...(恕刪) 選址選得好.挖大坑給政府跳 哪個政府跳進去? 目前還不知道 然而 ...承認它的話,會不會「多」一個邦交"實體" ... ?
今天出門遇到一排這個台灣民政府的車隊,不知道是辦活動還是什麼的,有些車子還掛自製車牌。當下很想叫警察來,既然自稱是另外一國的,那來這裡應該要有護照,且要有海關紀錄,沒有的話,不知能不能算是非法移民抓起來。
讓他們自爽就好美國有些民兵團體也這樣搞前提是要不違犯中華民國法律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