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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露天不取貨真的會被告嗎?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但是後來因為某些因素所以不能去取貨
那件東西雖然免運費 但是這樣還是會被告嗎?
(更新)
已經跟賣家說好了
我也願意賠他運費 
沒事了
2017-08-08 10: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求救 被告

Ming Tang wrote:
那件東西雖然免運費...(恕刪)


Ming Tang wrote: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恕刪)



趕緊跟賣家道個歉,再跟他買多一點東西,或許就沒事了。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30759


注意!網購沒到超商取貨 恐坐牢3年
2016-07-28 21:15 周羿庭


超商貨到付款成為現在民眾網購時會選擇的方式,不用先匯款,等到商品送至指定超商門市時,再去取貨付款,可說是相當便利,但也引發出許多爭議,如逾期未取、名字與證件所記載的不符,所以無法取貨等問題。



不取貨會被告!最重判三年!



許多人會選擇超取服務,是因為不用事先付款,等商品到在取貨就好,相對來說較方便。而商品到之後七天若不取貨,該貨就會被退回給賣家,超取服務開通後,就發生多起買家不取貨事件。



買家一句「我忘記領取了」、「我現在沒錢去拿」、「突然不想買了」等理由,讓貨物被退回去,不用付錢、沒有取貨,買家會以為就此不關他們的事,但賣家就得吸收其中損失。有賣家會在交易之前先提醒買家若要下單需慎重考慮,若棄單或未取貨,將會採取法律途徑。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一名32歲林姓男子在「蝦皮拍賣」上多次向同一賣家網購衣服,每次交易金額約在300至500元之間,且都選擇超商取貨,賣家收到買家下單後,均準時出貨,但林男每次卻都不前往取貨,造成賣家損失運費,雙方溝通後,林男卻出言不遜,賣家憤而向警方報案。



林男對此竟表示,「只是想等有錢再去拿,不知沒有取貨是有罪的」,警方後因林男不取貨造成賣家損失,依《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將其移送法辦,觸犯該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肯定能被告,已有多個案例,只看人家要不要告.

會被告..移送.然後....
2017/06/08 06:56
半年網購225次不取貨 婦人稱:吃藥忘了
劉姓婦人半年內向美妝網購「86小舖」訂貨225次,竟都不取貨,商家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認為,商品本身無價值減損,運費、理貨費屬於廠商做生意成本,昨予以不起訴處分。
86小舖與劉婦聯繫溝通,考量其特殊狀況,決定不進行民事求償。未來針對指定超商取貨,卻多次未取件的消費者,將以口頭溝通勸導,嚴重者將停權。
為什麼不去取貨 莫名其妙
不然就不要下單啊
你造成店家的損失
店家不能向你求償嗎
Ming Tang wrote: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恕刪)

有哪家佛心貨運送貨不用錢?
免運費是店家吸收,店家有損失,當然可以告
就算刑事不成立,還可以告民事
單純不取貨嗎所以你商品費用付清了?
取貨是超商取貨嗎?
請樓主回答一下
我們比較好判斷

Ming Tang wrote: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恕刪)


這是個人誠信的問題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Bemo_Du wrote:
單純不取貨嗎所以你商...(恕刪)

是超商取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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