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有一好友發生車禍
他是肇事者
被害人要求除了保險理賠之外,另外要100萬元
對方打電話來說:我知道你賠得起,你名下有不動產,有幾筆田地,委託00協會調查過了…。而且你第三責任險保了180萬,我都知道…
好友拿出電話錄音給大家聽
覺得對方真是...
目前案件還在刑事庭,等待車禍鑑定中,尚未有刑事判決....
好友已承認自己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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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建議
我猜友人賠不起可能有幾個因素
1.名下雖有房子,但是貸款買來的,還貸蠻多的。
2.每月薪水除了生活,還要養父母...是月光族,存款個位數。
3.賠償行情約20萬,對方要了100多萬...
先不討論有人的案情、心態、品德
單單討論各資法而論
請問:此狀況有無違反個資法?是或不是呢?
tony white wrote:
請問對方有違反個資法嗎?
應該是沒有,
因為對方應該是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調查的。
這個協會是由法務部跟衛生福利部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29條成立的,
這個協會的服務項目中,
就有一條是:調查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財產之協助。
所以沒有甚麼神通廣大的,
就是對方知道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已。
tony white wrote:
好友不是不賠
是因為經濟能力不佳,賠不起這麼多
經過多次調解都不成功
前幾天對方打電話來說:我知道你賠得起,你名下有不動產,有幾筆田地,我委託00被害人協會調查過了…。而且你第三責任險保了180萬,
所以到底是真的經濟能力不佳,賠不起這麼多,
還是不想賠裝窮?
zola wrote:
有刑事判決嗎?
何有犯罪行為人?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實施保護程序作業準則
民事侵權行為的被害人也是被保護的對象.
申請後成不成案,就看符不符評估的要點.
1. 受保護人中是否有具民事賠償請求權之人。
2. 是否有請求賠償之可能。
3. 具民事賠償請求權之受保護人是否表達將進行假扣押或調解。
4. 加害人是否有脫產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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