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是一個月5000
1年12個月+押金1萬=7萬元
我現在會繼續租下一個年度 就是在租12個月(1年)
因為合約是一年一年分開簽的 ,就是我現在總共簽了兩次 。第1次是一開始最初租屋(1年約) 第2次是現在續租(1年約)
請問各位 房東應該按年退還押金的嗎
?因為我現在也有付了續租這一年(第2年)的押金,
那上一年(第1次)的押金 房東是不是應該要退回我的?已經把第1年租金6萬全繳交
可能表達有點不清楚不好意思!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在外租屋 請教一下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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