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

本人一時不察,於01上拍賣利用飛行哩程之點數所換得之紅酒,遭檢舉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 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本人深感後悔,除在收到通知書後立即將物品下架外(幸好還未售出),另發此文週告網友,切勿因法學常識不足而誤觸法網。近日將到市政府說明案情,不知各位先進是否有相關經驗可幫助小弟。感謝 !
2017-06-13 0: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菸酒管理法
罰個幾萬元小錢而已啦 ,不用擔心
限定面交不就解決問題了?

什麼紅酒這麼難喝,讓你想把它拿去賣?怎不拿去孝敬老媽,拿來滷牛肉、豬肉都好啊!

cinnamon coffee wrote:
什麼紅酒這麼難喝,讓你想把它拿去賣?...(恕刪)


不喝酒的人...

mark0826 wrote:
不喝酒的人......(恕刪)

那就不要喝,拿來泡洋蔥啊!有一陣子不是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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