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繼承父親遺產,
搞得跟某些兄弟姊妹感情不好。
今天妹妹傳line訊息給我小孩,
說「今天下午不出庭的人,
視同放棄應有的權利,
附註今天的庭是針對我們家的。」
我感到困惑,
趕緊拿出收到的公文看看,
我僅有收到外人提告我們拆屋還地的公文,
並沒有任何一封關於我們自家人要出庭的公文,
也沒有一封是今天(2017/5/23)要出庭的,
看到我妹說未出庭等同放棄權利,
但他下午才傳line告知,
我在上班根本無法出席,
這樣不就有損我的權利,
畢竟我又沒收到公文,
兄弟姊妹還在當天下午才通知我,
我該如何是好?
還有是什麼類型的公文,
僅會只通知一個兄弟姊妹,
然後由那人轉通知其他人,
我該如何自保才能免於像今天狀況,
讓他們當天才通知我?
那種line的宣告..有啥鳥用?
還不是line給本人
首先,你戶籍在那?跟你現在的居住地是同一地址嗎?
因為出庭通知,應該都是寄到戶籍所在地...
未收到出庭通知,導致個人權益受損,收到判決書,還能再上訴
不過...如果能收到判決書,但沒收到出庭通知...
這就要找出原因了....應該都是掛號,要跟郵局調誰簽收...
如果不是你家人,而是你的兄弟姐妹...
那...應該是能告偽造文書...
所以要你準備好律師費...
上訴,告人...你都不懂,就找專業...要花錢啊...
現在也5點多...法院也下班...
要不然,也能直接打電話去問...出庭這事,也是能請假的....
法官也可能不會直接判決..除非是一造辯論判決
但也不是都能用這招...
總之...還是等判決書...
如果啥事都沒有嘞???
換你早上11點打電話給你妹..
"下午2點,xx地方法院,第2庭見,不來,後果自負"
然後手機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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