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問題

已經處理完了
謝謝各位 1515151515
2017-05-23 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票問題

Tulo wrote:
難道他們走法律途徑 我就這樣乖乖地付錢嗎??


我被這句話驚呆了.........一千萬你付的出來?




建議先去法扶諮詢。

對方走法律途徑還好,怕的是不走法律途徑...注意人身安全!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Tulo wrote:
你好~請問各位本人...(恕刪)


你是成年人嗎,

如果是,不要告訴我,你簽名都不看一下是寫什麼做什麼的

要告詐欺你也要有證據

去把你父親找出來,一起解決

可以隨隨便便就借一千萬的人

還是要有點底的

Tulo wrote:
今年3月初時 父親跟我說要用車子來跟銀行貸60萬(因為車子當初是買我的名字)


看來你應該是個成年人

Tulo wrote:
我還是學生根本不知道什麼支票本票的東西


只能跟你說保重....


Tulo wrote:
當初那天在簽的時候 對方跟我爸都一直說沒事的


沒事的,

你只要去帝愛集團挖洞20年就好惹~

Tulo wrote:
現在的狀況是對方說 就是那天用我的名字簽了2張本票加起來1千萬

這1千萬我爸已經拿走了 目前大家都找不到他人了 估計是跑路了 所以對方來跟我討錢了

目前確定的是 本票上簽名是我的沒錯 可是金額完全不是我寫的(我字很醜 那一看也知道不是我的字)

想請問各位 我現在該如何自保?我還是學生根本不知道什麼支票本票的東西......


編故事也編的有趣一點好嘛...
簽本票是要蓋手印...而不是啥咪簽名...
簽立本票不需按捺指紋
以下提供參考

按票據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發票人發票時應親自簽名;同法第第六條規定:「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故發票人於票面簽名或蓋章,該票即發生效力。惟實務上常見發票人為脫免付款責任,往往否認簽名與印章之真正,滋生執票人請求之障礙,為避免惡意發票人有機可趁,受款人收受票據時,並可請發票人於票面上蓋指印,以維保障,但須注意的是,發票人僅在票面蓋指印,而未簽名蓋章者,發票行為尚未完成,票據尚未生效,故指印須與簽名或蓋章併存始可。
怎麼會有這樣的爸爸呢?
怎麼會有這樣的爸爸呢?
怎麼會有這樣的爸爸呢?
...
希望你是唬爛打嘴泡
不然你就要跟你爸一樣
跑路、消失、被埋、一生難翻了
Tulo wrote:
你好~請問各位本人...(恕刪)



快, 趕快問你爸, 跑路要準備些什麼?

行李怎麼打包? 必備品有哪些? 逃跑路徑怎麼選擇? 躲山上? 走海路小三通溜到大陸去?

要不要帶年輕女人? 老婆肯定不必帶.

到大陸要用什麼卡? 現金怎麼帶? 現在大陸管制人民幣進出管很嚴.

信用不好的狀況下, 要怎麼出賣親人來騙錢?

黑道要斷手腳的話, 從哪邊切下去, 比較不會痛?

如何調適心情, 面對一輩子撿角的人生?


我相信你爸很有經驗, 快去請教他. 以後你用得到, 只因為你簽名時, 眼睛沒在看.


(如果你說的故事是真的, 我覺得你爸跟對方聯合起來騙你的機會很高, 快去找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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