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朋友在民國98年時(22歲)個資遭盜用向信用卡公司申請小額貸款,後來經法院判決信用卡公司債權不存在,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這幾年也相安無事,近日卻收到資產管理公司寄件來催討信件,我建議他先將相關判決文件及催討信件向金管會申訴,另想請問大家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控告信用卡公司並求償嗎?若可以不知要控告那種"類型"或是"名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