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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全家famiport即享券印出後的期限由數月縮短到只有7天,合理?

網路參加活動取得Ticket Xpress即享券,列印有效期是到2017-06-30
但是只要到全家famiport列印後, 有效期卻只有7天
過期沒用,還不能提供重印

這樣是否有違政府規定的禮券不可以有限定期限 ??

如果過期沒用,是爽到全家還是爽到Ticket Xpress ???

如果是小七 ibon印 , 有效期絕對和原本可列印期限相同,不會只有限定區區7天
2017-04-29 19:19 發佈
我想是熱感紙不能久放有關係吧!不然印出來過一兩個月,紙上條碼模糊刷不出來,那也是個問題。
你確定它是禮卷?是有價票券?

你的即享券是參加活動『贈送』的,不是你「花錢買」的,所以也不具有實際金額對價關係吧!

充其量只能算是「贈送」的抵用券或代用券,業者是可以加上購物折價或逾期等附帶條件。

很不幸的在 Ticket Xpress即享券 的官網 常見客服問題
有註明「7-ELEVEN兌換券」列印後,依感熱紙標示的期限為主。
「全家兌換券」一經列印,有效期限為七天。
「萊爾富兌換券」列印後,依感熱紙標示的期限為主。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你確定它是禮卷?是...(恕刪)



但對於全家來說,這並不是無償提供

如果一家公司A向xpress買了1000份 50元的全家券來當贈品給 A公司的user
列印有效期是到6月底
但user拿到序號後,去全家列印 , 有效期縮短到7天
7天內消費者沒用這券

這時不管是全家賺走這 50元
還是xpress賺走這 50元?

對 A公司來說,都是一種損失不是?因為對A公司來說並不是無償取得這券的

如果user沒在期限內兌換,而這 50元是回到A公司,那才算合理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你確定它是禮卷?是...(恕刪)


而且,如果A公司買的是全家禮券,大潤發禮券,燦坤禮券來辦活動
那禮券都不能有限定期限
那為何和famiport合作的所有電子序號券,就可以限定期限?這合理?
infopaper wrote:
而且,如果A公司買的...(恕刪)


那也是合作廠商的成本,跟您並沒有關係喔!對於您來說這屬於贈送之抵用卷,如果您覺得您不想在短期內使用掉為什麼您要把它列印出來呢?

禮卷跟抵用卷是不一樣的東西...
infopaper wrote:
而且,如果A公司買的是全家禮券,大潤發禮券,燦坤禮券來辦活動
那禮券都不能有限定期限
那為何和famiport合作的所有電子序號券,就可以限定期限?這合理?...(恕刪)


一個是現金購買的禮券

一個是廠商的優惠券


兩個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禮券是因為拿現金交換所以沒期限有道理,廠商優惠券是廠商自己拿錢出來辦促銷優惠活動所以自訂期限也合理

現金禮券還要提存執行準備金萬一廠商倒閉禮券消費者可以贖回

riklin wrote:
一個是現金購買的禮
一個是現金購買的禮券

一個是廠商的優惠券


兩個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禮券是因為拿現金交換所以沒期限有道理,廠商優惠券是廠商自己拿錢出來辦促銷優惠活動所以自訂期限也合理
...(恕刪)



但問題自訂期限的不是提供給user的廠商,而是全家 (or Xpress)

並不是全家或Xpress提供免費優惠券給user
而是全家或Xperss ""銷售""""電子序號券給 廠商
廠商再將序號提供給自己的user
廠商要送給user是廠商跟user的關係 , """"並不是全家或Xpress提供免費優惠券給user""""




對廠商來說, user沒使用,相對的就是全家(or Xpress) A走了這筆$ 合理?

如果這筆$ user沒使用,全家( or Xpress) 會退還給廠商, 那才合理

andrewxeron wrote:
那也是合作廠商的成

那也是合作廠商的成本,跟您並沒有關係喔!對於您來說這屬於贈送之抵用卷,如果您覺得您不想在短期內使用掉為什麼您要把它列印出來呢?

禮卷跟抵用卷是不一樣的東西......(恕刪)


就是因為印出來之後,全家沒有user需要的東西
等到user要買的時候,就過期了, 7天太短了 , 不合理, 至少要到原約定的期限(如:6月底才比較合理)
為什麼小七可以做到,全家這點就做不到???
估計全家是因為怕感熱紙沒辦法撐那麼久
那至少7天內沒用,但也應該提供在原訂期限(6月底前)未使用的序號重印的功能
不能在原訂期限內重印不是擺明坑$是什麼?

然到一定要先選好東西, 再去印不可?



為什麼以前的禮券可以訂期限
現在禮券不可以訂期限?
這是消費者要爭取的權益,把不合理變合理

不應該縱容企業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

顯然現在消費者都相當站在廠商的立場,養成了慣企業

我要強調的是:
如果user沒使用這券,這$至少應該退還給購買序號券的企業
而不是由全家或Xpress A走




infopaper wrote:
就是因為印出來之後,...(恕刪)




1. 抵用卷列印與否純屬消費者之個人行為,並沒有強迫。
2. 如果消費者未在期限內使用完畢,老實講對於您來說並沒有等價關係,畢竟這是贈送之贈品,未使用完畢這抵用卷成本算誰的跟您並沒有關係,講句實話對於你心裡覺得被坑錢請問你有花錢買這抵用卷嗎?到底是您想坑還是??還有我們並沒有什麼站在誰的立場,就您說的這件事情上廠商並沒有錯,況且也把規則寫的清清楚楚了,如果您還是糾結這問題無法接受您可以拒絕別人贈送的贈品,還有您有什麼實質的證據說全家A走了這筆錢? 您沒使用這抵用卷難到是廠商的錯嗎......沒使用完畢要不要把抵用卷成本退給誰他們高興就好跟我們有啥關係...本來就不屬於我們的OK 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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