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會是我和她之間最大也最難解的問題吧。
她們家兩個小孩都是女兒,她是老二。她說她要以後一個小孩跟她們家姓。曾聽她說她姐姐結婚的時候,雙方家長就已經說好將來生的小孩有一個要跟她們家的姓。我想反正她姐姐結婚的時候既然已經有這樣的規畫,這件事應該不用她也來參一腳才對。只是事情並不如我想的一般,她希望日後所生的小孩其中一個也可以跟著她姓。這件事情我們講過了幾次,結果都是不歡而散。總不能先答應她,以後再反悔吧,這樣實在很不好。
她說如果小孩跟我家姓,至少小孩可以跟外公外婆住在鄉下,不然她爸媽很可憐,因為沒有跟她們一樣姓的孫子,還不能常看到孫子。我跟她說,我希望我們可以自己帶小孩,因為小孩價值觀的養成很重要,雖然她父母都很好,但是我還是擔心這種跟小孩生活上的距離造成的問題。我說,寒暑假可以去住一段時間呀,但是她覺的,怎麼全部都是我贏,她都輸。
對她而言,她希望結婚以後就可以不用工作,在家裡當個全職的家庭主婦。但是對我來講,我希望我未來的太太和我一樣可以工作,一同照顧這個家裡。家事當然繁雜,但是兩個人仍然是可以分擔的。反而是在台北生活非常的不容易,雖然我的收入還OK(10萬/月),但是,仍然辛苦。問她將來想在哪裡買房子? 她說: 信義區、大安區都可以,不然的話天母也OK,室內坪數應該要40坪比較好住。我不知道是我太杞人憂天,還是她太樂觀,一個月10萬我想是買不起這裡的房子吧,更何況是將來有小孩之後(她想要三個小孩)。當然她也說,錢賺少一點沒關係,最重要的是我身體要健健康康的,不過她還是希望能有一間信義區的房子。
如果只是喊爽的,那沒問題,反正沒有實現上的問題,但是看她真切的眼神,我實在是不知道這樣的計畫要如何完成。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說反正可以先跟家裡借錢呀,等等的,但我總覺的這實在不是個好方法。
這些事情不是沒有跟她討論過,但是總是沒什麼結果,現在索性跟兩案主權問題一樣,先擱置一邊,不去討論。但是這終究不是長久之計。想到沒辦法解決,心裡的壓力就愈來愈大,大到有時想就結束吧,唉…
大家有什麼想法嗎?
她希望有一個小孩能從她的姓氏,
而您的想法是
frankhs wrote:
我本來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想法,反正她姐姐結婚的時候既然已經有這樣的規畫,這件事應該也沒什麼問題才是。(恕刪)
那這樣應該沒有問題啦?是您反悔不希望有小孩從母姓嗎?
第二、你要跟她說爸媽很可憐不是因為沒有孫子住在一起,而是子女不孝順。
而且,沒有從母姓也可以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吧...
而且,小孩給別人養會不認父母喔...(告訴她,小孩回來如果叫她阿姨,看她會不會高興?)
第三、能夠當全職的家庭主婦是很好的,小孩在學齡前,能有父母全心全意照顧是比較好的。
等小孩上學了,她再出來工作就可以了...
(你要的用很真切的眼光告訴她,小孩子的事情就交給她,你負責賺錢就好了...)
第四、想要在大安區、信義區買房子不是不行啦...生活要節省一點...
40坪保守估計給他2000萬好了,一個月7萬房貸,20年就解決啦...(一個月只能花3萬,算給她看..)
結論:只能說她太天真了...需要好好的教育教育...
直到她讓我的心完全破碎,我才與心中的妳再度相逢.....
原則上你(男方)的父母親最好要被知會一聲,詢求同不同意比較好 (因為女方有提出這點條件)
如果說你(男方)的父母親都同意了,那小孩生下來姓男方跟姓女方的姓氏,都是一樣你的小孩啊
除非是你會有差別待遇~~
今天不應該說她姊姊有小孩從母姓,那做妹妹的就不能也這麼要求(感覺上好像當姊姊的就要負擔所有的責任一樣)
你女友應該也是希望能替她家裡著想,所以才跟你溝通一個小孩從母姓~~
這種事可大可小,畢竟每家的理念不一樣,我覺得你要好好去跟你女友溝通這件事是否真的需要!
至於房子的事,你可以把以後結婚花費的費用大概跟她溝通一下,像你們又要買房子以後又要養小孩(女方還想要生3個),費用可能會負擔很大,不妨把眼光放遠一點,衡量現在有的存款或替代方案(例如:租房子或跟公婆住),
不然結個婚,你可能就變成負債一族了(而且是負很大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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