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原本不是這樣的,因為我怕看的人可能會模糊焦點,所以我把一些東西刪掉!
這篇文章也不是講慈善團體怎樣怎樣…只是很單純的小職員碰到不平等的事抒發一下,並尋求幫助!
也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
以下就是我們所碰到的情形!!
我所在的科室,底下有三個組,各有一個組長,底下還有若干個股長<<至於實際人數有幾個,我真的不清楚!!總人數達到120幾個人!>>
我們的主任,『強迫』我們每個月要交100塊當成科基金,用來支付所有紅白包、小尾牙、春酒、拍照之類的花費,因為她想要凝聚我們所謂的『向心力』,想要把科室裡面的所有人聚在一起、營造在外人眼中看來很『團結』的感覺。
也許,她的立意是好的,只不過,看在我們眼裡卻不是這個樣子。
用來支付紅白包的花費??請問接到的人是你科主任,還是我們這些小職員??
不認識的人發的,我管你誰是誰,誰跟誰結婚,家裡誰掛掉!!你有發的權利,我也有不回包的權利吧??我幹嘛花我自已的錢幫你做人情??人家認識你科主任,可不認識我小職員!!
一年一次的拍照??我想說的是,這120幾個人裡面,我認識的有幾個人??我幹嘛花錢去跟一堆我不認識的人拍照,最奇怪的是,拍完了我連這個人在那個科室、 叫什麼名字我都不知道,更慘的是,說不定到了明年,這個人就離職了!那請問一下,我拍這張照有什麼用??我不如拿著數位相機去街上亂拍,說不定還可以拍我自已愛看的!!
至於小尾牙、春酒就更好笑了!!跟一大堆不認識的人吃一頓飯,一次要4、500塊!!我跟幾個好朋友去吃個幾百塊的簡餐也可以吃的很好吧…再說你訂的時間、地點,萬一我不能配合呢,又不能像值班人員可以退費,那我要自認倒楣嗎??
基於上面的原因,我們有一部份的人,是拒交這100塊的!
問題就是,這個科主任就撂下狠話:
『如果再不交,那就叫他們走人……』
有很多其他交錢的同事都叫我們不要因為這樣因小失大!!就當花錢消災!!<<我們當然知道他們這麼說是為我們好!>>
這個就是我所處的環境,明明知道是不合理的,卻不極力爭取,抱持著駝鳥的心態,因為花錢可以消災!!可以保住飯碗,又可以抱著大腿、可以一步一步往上爬!
我們是可以溝通的,坐下來大家都可以好好談,沒必要把場面弄僵,只是今天先撕破臉的並不是我們!!
我想問的是,她有這個權利可以因為我們不交這100塊,而叫我們走人嗎??
如果有知道的人看到的話,可以麻煩給個建議嗎??
或者是把這篇東西轉寄到你認為有能力可以幫助我們的人手上,好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