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現在是替代役,可是服役之後身體才出現問題。
醫生診斷是一種名為「轉化症」的病情,這種病情使我沒辦法正常走路,只能坐輪椅,目前已經持續一個半月了。
而我也參照替代役因病停役標準裡面的規則:「精神官能症-影響生活正常功能」的方式,去申請停役了。
而如今已經有去台中榮總的《精神科》複檢過第一次,正在等待下一次的複檢。
我想請問一下:
Q1:像我這種病情,停役成功的機率高嗎?
Q2:有沒有版上哪位大大,有相同或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呢?
Q3:關於複檢的相關事項,請問我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嗎?
其實我很擔心這狀況不會好轉,這樣對我以後找工作會有很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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