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透過B公司簽訂有保意外險或雇主責任險其中之一才能進入A大公司施工~所以有保了意外險沒有保雇主責任險~而C公司的下包被D公司疏漏未焊緊的器材掉落擊中送醫不治~B公司擅自與家屬和解~部份由A大公司與D公司出資~B公司咬著C公司未保雇主責任險而扣住C公司的貨款要求必需賠償B公司跟C公司要賠的所有金額(等於是順便要出B公司的份)。。。可是合約當初是保意外險"或"雇主責任險才得進入施工,並未載明都要保!
請問C公司只有道義責任無需額外賠償一切走法律途徑?還是要打落牙齒和血吞~賠錢換回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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