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供本案懶人包《哈哈讚美詩》:
受害用戶苦哈哈,站方人士笑哈哈 ;
哈哈神劍闖江湖,劍神哈哈不意外。

(圖片來源:《太空戰士15》的劍神)
原告為網路帳號「DDD11194」使用者,通稱:民主鬥士DDD。
被告為「旺普資訊公司」,經營與《太空戰士15》中劍神同名的網站。
原告主張遭被告不當處分,且公告刪除帳號,導致名譽受損等。
被告兩度皆缺席辯論庭,僅呈書狀聲明。
聲明部分內容,個人解讀乃原告帳號無法連結實際身分資訊,故無侵權之虞。
判決結果可說被告完全勝利,原告只在提告前取回儲值金。
其中能自由心證的,在於帳號是否足以代表本人。
依被告說法,無論用戶受到何等不公平待遇,只要匿名就沒機會討公道。
那麼,這邊建議大家以本名作為網路化名,否則就祈禱劍神不會亂砍帳號。
當然現在講求網路人格權,即使匿名也有基本人權保障,例如網路上公然侮辱可能違法。
但若執法者想玩神魔闖江湖,COSPLAY緋村玻璃心自以為正義……
哪怕被判死的並非加害人,而是受害者。

(圖片來源:《 神劍闖江湖 》的緋村劍心)
文末以飛天御宅流奧義懶人包《天翔快閃》作結:
天龍人員查水錶,平民百姓皆快閃;
議事官以退為進,精華組堂而皇之!
1月4號議事紀念日筆,獻給哈哈議事堂和愉快的板皇們
永久禁錮、上訴無效之哈哈080牢工敬上
PS.巴哈姆特爭議討論區歡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