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星期六夜晚,於雙向道路口欲左轉,雖然紅燈仍有50秒才轉綠燈,但我方機車(甲方)已提前多時閃左轉燈且貼近雙黃線,並於停等線前停等,此時後方機車(乙方)從100公尺外逐漸靠近我車,後車欲直行,其後方汽車於綠燈後尚距離路口100公尺;綠燈後甲方左轉,而乙方執意由左插入直行,若造成雙方受傷,可否論乙方故意,或只能論過失?以下附示意圖。註:我希望可以讓乙方成立故意犯,因為甲方已極其明顯的方式表示轉彎意思,此時乙方不太可能「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吧?從左方插入直行的車子太多了,每次我停等紅燈時必靠近雙黃線,但長久以來已多次硬是有機車壓雙黃線或逆向行駛停在我左方(甚至超過停等線),有時還載小孩(根本身教失敗);由於罰則輕,通常警方視而不見,但是出事時,對於安全駕駛該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