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怕違反個資?? 那旁邊的路人也要打馬賽克啊!
什麼社會嘛? 只顧壞人的人權~~~~
以前的犯人是不需要打馬賽克的
臉孔都拍得超清楚,媒體還會故意放大臉孔讓民眾辨識
後來人權團體抗議說要給受刑人一個改過機會不可侵犯人權
於是政府就強力控管
避免侵犯到犯人的人權
侵犯到人權
所以萬一拍到臉孔的話
媒體都必須要打馬賽克
否則會被開罰
而且警察也要保護犯人的人權
所以警察都必須自備全罩式安全帽
前面透明部分還必須使用牛皮膠帶貼住
避免臉孔曝光
原本人權團體還提議不得報導犯人的姓名跟相關身分資料
例如:陳某某在台北某某地區殺人犯案
幸好政府沒有這樣做
否則以後你只能看到媒體報導
陳某某在台北某某地區因為200元債務而殺了"甲乙丙公司"上班的同事"王小明"
王小名家中還有2名子女孤苦無依就讀於"台北甲甲國小二年級與三年級"
李某某在高雄某地區跟隨在"抬雞墊公司"上班的家住"高雄市中中路1號"的受害女子"王美女"然後性侵殺害
你可能會說怎麼被害者全名以及相關資料都被公布出來
請記住你是在台灣.被害者是沒有人權可言的
若在更要求犯人人權後
到時可能連警察的通緝海報都只能打上馬賽克
如甲級通緝犯陳某某(海報上的臉孔打上馬賽克),請民眾注意,看到此人請立刻通報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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