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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依涵殺了2個人可以在教化,但秦偉要關49年 這不太對吧~~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關到死也是活該

但是台灣有好多奇怪的判決 殺人不死刑 然後關幾年後放出來再殺人

秦猥固然可恨 但是社會上似乎演變成社會的觀感操控著法官的判決

而所謂社會的觀感 往往就是無腦的媒體在聳動 人云亦云的

大家都變的鄉愿 大家都在看風向 是實上就是大家都被操弄著

難怪台灣成為經濟犯的天堂 因為偷幾億的人反而輕判

警察殺了壞人還要賠錢 屋主殺了搶匪要賠錢 怪怪的...

我從以前就在關注著八里雙屍案 那時候我就認定兇手絕對不會死

因為台灣人就是只看到表皮 感覺好像判了柔弱的女生死刑 也是一種罪

但在我眼裡 我覺得謝依涵比鄭杰還可怕...

希望那些恐龍法官們不要人云亦云

然後大家少看電視 ...謝謝


以上
2016-11-04 11:39 發佈
vanson5917 wrote: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恕刪)

起訴的求處內容和判刑確定是不一樣
當初謝依涵也是遭檢方求處死刑
vanson5917 wrote: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恕刪)


因為秦偉的小頭無法教化...

vanson5917 wrote: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恕刪)


你覺得李宗瑞應該要判幾年...?

再猜猜他實際會蹲幾年...

為什麼說不要隨便碰官司
因為台灣沒有陪審制度,完全就是看法官一個人怎麼去心證(這不就是人治嗎?)
法官也是一般人,哪天吃錯藥精神失常,情緒低落,腦神經衰弱,誰知道
剛好那天碰上審你的案子
就是六月雪都救不了你
台灣是人治的社會

法律只是裝飾而已...
應該說小頭無腦可思考,無法教化!

zipmybrain wrote:
因為秦偉的小頭無法教化...
法律的數學, 不是常人想像的...
49年...合併執行可能10年不到....
有期刑最高30年,合併執行為該刑
最高年限,所以49是喊好玩的

vanson5917 wrote: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恕刪)


記者隨便寫您不要隨便信

前兩年有個有趣的案例

自由時報專職法務記者被告以後在法院說她不是法律專業弄錯很正常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vanson5917 wrote:
不是同情秦偉 他被...(恕刪)
因為一罪一罰,加起來才那麼恐怖

不過不用擔心,關不了那麼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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