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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約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以解決

狀況一:
借錢給老同學
有寫本票
有訂合約
合約內容是:
乙方XXX向甲方OOO借貸50萬元(甲乙方簽名手印)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列條例(乙方簽名蓋手印)
條例如下:

每個月必須償還5000元整,不得拖欠一期,匯款至甲方指定戶頭,以甲方戶頭存摺紀錄為準
戶頭XXXXXXXXXXXXXX(乙方簽名蓋章)。
償還初始日期:11月15號起 總共100期。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所列條例,不接受任何理由該月欠款
如有違約,甲方OOO可向乙方XXX收取利息,計息日從借款日開始計算
,以10天為一期計算,利息10%計算直至還清為止。(甲乙方簽名蓋手印)

甲方OOO
乙方XXX

民國105年10月1日

-------------------------------------------

狀況二:
借錢給朋友
有寫本票
有訂合約
合約內容是:
乙方XXX向甲方OOO借貸50萬元(甲乙方簽名手印)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列條例(乙方簽名蓋手印)
條例如下:
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利息(甲方簽名)
每個月必須償還5000元整,不得拖欠一期,匯款至甲方指定戶頭,以甲方戶頭存摺紀錄為準
戶頭XXXXXXXXXXXXXX(乙方簽名蓋章)。
償還初始日期:11月15號起 總共100期。

每月償還金額甲乙方有共識,乙方認為自己有能力償還(甲乙方簽名蓋手印)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所列條例,不接受任何理由該月欠款
如有違約,乙方須賠償違約金給甲方
違約金金額是借款金額的十倍。(甲乙方簽名蓋手印)

甲方OOO
乙方XXX

民國105年10月1日







問題是這樣,狀況一是高利貸絕對違法
那狀況二 乙方違約的話 賠償違約金十倍 甲方有違法嗎?
請懂法律的幫忙解惑
2016-10-20 23: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借款合約

k00854 wrote:
狀況一:借錢給老同...(恕刪)
不要寫利息就寫違約金就好了,沒有強暴脅迫沒有違反公序良俗,沒有顯不公平,私法契約雙方都沒意見就可以了。建議改為一期遲付經書面催繳3日內仍不支付視為全部到期,除應立即支付全額借款外,並支付3倍之違約金150萬元。本票就簽200萬。你10倍太多了
sabarose wrote:
沒有強暴脅迫沒有違反公序良俗,沒有顯不公平,私法契約雙方都沒意見就可以了。...(恕刪)


法律有規定違約金不得過高
隨你寫幾倍等進法院都被砍掉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要寫上身分證字號以及蓋手印最好是大拇指以及食指都蓋
如此才能萬一人跑路了
你才能依據身分證字號去控告他

achitsai wrote:
...(恕刪)


剛剛一直在想這什麼意思 原來是頭香
sabarose wrote:
不要寫利息就寫違約...(恕刪)


不好意思 請問 視為全部到期 是什麼意思?

是指欠款日一次到期嗎

還有

本票寫兩百萬

合約寫50萬 這意思嗎?

本票不是要按照合約金額走嗎?

Gugugu wrote:
法律有規定違約金不...(恕刪)


謝謝提醒 剛剛上網找了
寫高法院會砍
寫低法院無權幫加

8KK wrote:
要寫上身分證字號以...(恕刪)


謝謝提醒

還有每月償還日期要寫上去
避免乙方找藉口拖延


還款條約大概再補充以下幾點:
一:乙方須簽下本票作為保證 (本票於還清所有本金與利息後直接當面交付作廢)。
二:年利息為 %(要低於20%,否則就是違法)。
三:乙方每月15號前定期還款,直到還清本金與利息為止。
四:若有一期拖延未繳,則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一次繳清所有本金及利息。
五:若乙方違背還款條約,乙方無條件同意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六:乙方必須告知個人聯絡資料,以便甲方隨時可聯絡上,若乙方有變更聯絡資料,必須在變更時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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