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是車廠技師, 之前因為幫客戶開車出去抓毛病, 超速被照相, 還被吊扣車主牌照... (沒辦法, 客戶宣稱他的車會在高速吸不到油, 開上高速公路更危險..... )
事後技師因此事導致被公司解雇, 而客戶被吊扣牌照其間代用之交通費(三個月的交通費), 公司要求此技師賠償... 請問這樣合理嗎? 乍聽之下似乎誰犯錯誰承擔是沒錯, 但是好像又覺得怪怪的 ... 因為我本身是工程師, 如果因為設計上的瑕疵導致客戶產品發生問題, 是不是我還要賠償到破產? =.=;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熟悉勞基法的人可以幫忙一下? 像這種業務過失責任歸屬是否完全由勞方承擔? 謝謝喔~
假如你是受僱於企業,你支付的叫做勞力,
你所設計的作品,所有權(或著作權)是屬於公司的,
公司有修改權、可以拿去商品化、也可以單獨把"設計"拿去賣掉;
一但產品出狀況,
公司可以在內部進行處置,
但是,對外,還是由公司出面協調。
公司有公司規章,
做得好有獎勵有獎金,做不好就有懲處。
有制度的公司,通常有稽核、風險控管,不致於讓單一員工凸槌就整個砸鍋了。
勞工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過失,
嚴重者例如幫老闆開車的不小心撞到人,那就要負擔多一點的責任,
輕者例如超商店員999的商品賣成99,就賠錢或被臭罵一頓就可以結案了;
職位愈高、責任愈重,所擔負的風險也相對提高。
假如跟我一樣,是接Case的,
對方要求買斷時,
簽約時合約上就會寫得很清楚,以現狀驗收,之後要修改要幹麻隨你,
產品出來以後,不會Show我的名字,不幸出問題,也與我無關。
假如設計的著作權還是歸我,對方不得修改,
產品出狀況,就有得忙了,
我就得要負擔設計不良這個部份的善後工作。 端視合約怎麼簽。
修車廠還屬於八大行業,沒有標準的作業規範,很難講誰對誰錯。
車子要進修車廠,不都要填委修單,委修單有沒有填寫車主講的問題?
出去試車,就代表當班時不在工作崗位上,那麼外出有沒有登記?
車主有沒有把"行照"交給修車廠?
建議樓主,請你的朋友去勞工處請教。寫E-mail也可以。這樣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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