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疑問

各位前輩、先進好:
想請問,小弟目前在大陸local公司上班,因為公司開始接到香港客戶的生意,
公司又還沒準備在香港成立辦事處,我又是台灣人(台胞證)出入境方便,所以公司決
定於11/1開始派小弟去香港駐點,以台胞證入境快30天時出境一天再次入境,但是有
查過沒有工作證是不能在香港從事任何有償或無償工作,公司說可以以出差名義過去,
這裡就不太懂,過去如果以出差名義就能進行工作而不違反法規嗎?這中間的判定區別是?

另外香港租房不用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嗎?有問過有的說要提供工作證、有的又說只
要有護照就好所以有點混亂。懇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2016-10-10 16: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香港 工作疑問

RaguelH.Y wrote:
各位前輩、先進好:...(恕刪)


先跟你報告一下

你這個身分在香港算是黑工

抓到有機會入獄留案底

當然如果不是從事勞力或公開商業行為應該很難被抓的啦

另外香港租房子一定要身分証明,要確定你不是偷渡入境


skypeorff wrote:
先跟你報告一下你這...(恕刪)


我是怕海關看出入境紀錄會看出什麼=_=,又或者走在街上被盤問
感覺他認定你有工作就是有工作這樣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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