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仲介有幾種?買房、買地,就把它當作有兩種吧。一種清清楚楚,買賣多少,雙方都不欺騙;一種自己暗幹了一些錢,比方,賣給買方180萬,卻跟買方說只賣150萬,自己吞掉30萬。不知道這樣有沒有犯法?我就遇過。
sdfhklnm wrote:一種自己暗幹了一些錢,比方,賣給買方180萬,卻跟買方說只賣150萬,自己吞掉30萬。不知道這樣有沒有犯法?我就遇過。...(恕刪) 早期房仲就是這樣子幹的。後來好像有修法,已經不能這樣玩。
房仲的確垃圾人一堆但這件事情你讓我的感覺像是如果買家那五萬是拿來給自己而不是給房仲該有多好為什麼房仲會不希望買賣方見面呢?如果你們簽的是一般約的確有這種顧慮太多買賣家私下成交,房仲帶看後,服務也做了,結果一毛錢都拿不到很多買賣方享受仲介的服務卻不想付出任何一毛錢不過這邊也建議,如果可以,盡量自售房仲垃圾手法的確一堆,防不勝防我最討厭的人1.直銷2.洗腦宗教3.房仲
在買買未成交之前,仲介不讓雙方見面,這沒話說。其實也不該說是怕雙方私下成交,因為簽有委託仲介書,約定期間內,賣方是不可以私自買賣的。我要說的是:買賣成交了,簽約的時候,買賣雙方都應該出面簽約的。結果,仲介不讓買方出面簽約。
150萬不划算,他可以不要賣~150萬賣掉,表示他有賺150萬東西賣180萬表示你有本事180萬賣掉,表示買的人划算..左邊180萬,右邊150萬,二邊都成交..30萬是你讓價值提升的..你該拿的買賣就這樣.同樣東西,為什麼夜市賣500元,百貨公司可以賣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