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我又不是律師,應該不要亂回比較好,
所以,
代為轉PO上來,如有仁君願意代為回覆,則感激不盡;
沒有也沒關係,反正,急的不是我。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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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那麼氣憤,
是因為,我發現,台灣只會給錢給青年人青創貸款去創業,
但,完全不考慮這些青年人是否有足夠的「經營」能力,
再加上,近二十幾年以來,
台灣的風氣,就是獻媚逢迎,能騙就騙,騙一次是一次,
假如被贓到,絕對不能承認,咬死不認,打死不能認,
而且,還要比他人更大聲,找民代找官員找黑道,就是絕對不能去認錯!!!
我們的社會教會我們的下一代,嘴巴可以亂講,盡量胡說八道都沒關係,
鱉康之後,再嘻皮笑臉打死不認就可以了,
以致於,
願意面對問題的人,愈來愈少,
能夠解決問題的人,更是缺乏歷練,根本愈來愈稀少。
之是如此的破青年,還談什麼國際競爭力。
市場上,是不景氣,
但,不景氣,不代表可以胡搞瞎搞,
我痛恨態度不好的人,而非犯錯或一時窘迫的人,
特別是那種驕傲地認為全宇宙只有上帝才能定他的罪的鬼話,死都不肯面對自己的錯誤,
尤甚者,
都在調解委員會上了,
對方居然敢說,他這一年以來,十分痛苦,
因為他不斷地收到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法院通知...等等等一大堆文件,
這些信函已經使他的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他備感威脅、極度恐懼,
看倌們,這就是某縣市模範青年楷模!!!!
打官司,不在輸贏,
即使註定會輸,該打,我還是會打,因為我不想姑息惡人,
打官司是一件相當耗費時間與金錢的事情,若非大惡之人誰願意一起耗損青春?
我很生氣很氣憤,有時候不是區區一個小案例,
而是痛心,我們的青年嘴巴很會爭取權益,但自己的肩膀卻不願意扛任何責任。
在商場上,輕諾是件可怕的事,
而比輕諾更可怕的是詭辯狡辯不知責任為何物,根本連基本的sense都沒有,還談什麼競爭力。
抱歉,我說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