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車站擔任售票員,有一顧客來買票,由於買的票很多,收錢時我少收了她3000多元,事後結帳時發現金額短少,調出售票明細核對並查看監視畫面找到出錯點,但畫面稍嫌模糊,且只有影像沒有聲音,想請教:因她購買的是預售票,我如果在她前往搭乘時請她歸還少付之金額,她若不歸還,能否告她侵佔?或是該如何尋求法律途徑取回短少的金額?謝謝
陳太太0209 wrote:大家好,我在車站擔...(恕刪) 你們售票櫃台有無寫:現金當面點清 離開之後恕不負責.....?如果今天你多收了三千 會怎樣?今天你少收了三千 你就要怎樣。可以有法律的作為,費時耗力還不見得會贏。
我贊成通過法律手段爭取自己的權益,只是能否告贏就是另—回事了。於此同時,強烈建議,也得在該售票員的售票窗口高掛警示燈,以提醒民眾,該員曾因收錯帳,寧與客人打官司也絕不認賠的記錄;公司督導差,出事了要員工自己想辦法。有了警示燈,售票公司售票員若有計算錯誤,民眾有警覺会自行複算—遍,以杜絕日後浪費時間跑法院協調的成本,以及落實銀貨兩訖之買賣默契。侵佔?嚇唬誰啊~若態度好—點對方或許唸—唸就退還了事,但若心態不对方法不对,那就有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