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得要明文規定禁止在道路上擺設酒席和架設靈堂不管是任何婚商喜慶除非經由政府審核通過不然就只能找尋空地或是放自家上禮拜六我到台中中棲路的機車慢車道居然還整個封閉給人家辦酒席!!騎機車的得轉到快車道那邊去...還有警察在那邊...搞什麼鬼............哪個警員在那邊不開單?應該馬上抓去記申誡應該要罰公共危險和路霸去過中棲路的就知道了那條北上加南下應該算是八線道(含兩個機慢車道)
我也很搞不懂這些人老喜歡佔用道路辦私事有時候一條路只剩下兩線道了佔了一線道, 逼得兩方向的車輛得閃來閃去才得以通行且在路邊聞汽車廢氣的味道會讓你的魚翅更鮮美嗎? 搞不懂怕花大錢去一般的小型餐飲店也行啊, 應該價差不到哪裡去吧!
神戶齊 wrote:除非經由政府審核通過不然就只能找尋空地或是放自家...(恕刪) 現在就是這麼規定的啊!只要用到馬路就一定要申請,好像是跟派出所or分局吧!通常只要申請就會過,沒申請的話會被開單!神戶齊 wrote:上禮拜六我到台中中棲路的機車慢車道居然還整個封閉給人家辦酒席!!騎機車的得轉到快車道那邊去...還有警察在那邊...搞什麼鬼...............(恕刪) 看來這就是有申請的...!
只要不是重要道路,一般小道路,封個1/3~1/2,有留車道不是全封,加上前方設有告示,這麼一來我倒是無所謂。這遷扯到觀念、認知,上的議題,真要吵,永遠都吵不完的。北部情形我不了解,但現在許多路邊架設的餐席,其實是由中小型餐廳所承包,這樣一來餐廳可以兩頭賺(餐廳 + 路邊設席),客戶也會比在餐廳用費省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