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違規腳踏車撞造成事故的賠償問題

幾天前有個朋友 騎機車被腳踏車違規 撞到受傷

對方 沒事 我朋友卻被撞到下顎破裂

警方來裁決 判定是對方的錯

但是對方事發後到現在一直不賠償

已經 開兩次協調會了 都無法達成協議

請問懂法律的朋友 這種狀況要如何讓對方賠償?

先感謝版上大大的回答

2016-09-01 9:30 發佈
調解委員會不成,就上法院啊!

先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這段時間醫療、交通甚至工作損失單據準備好,

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

法院會判。
衰 沒強制險能請

醫療單據準備齊全 提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上法院就是實支實付 舉證多少判多少

一般而言
1.醫療單據
2.工作薪資損失
3.交通費
4.看護費
5.勞動能力減損(但這要達身心障礙程度才比較容易判)
6.精神慰撫金
除了6法官自由心證範圍較大 其他幾項就是看原告舉證法官刪核
而慰撫金僅就原PO描述 對方窮鬼大概就1~2萬 算有錢大概3~4萬
因標準是衡量雙方經濟能力 對方有錢你越窮就判越多 對方沒錢你有錢就越少

而機車修理費除非是1年或2年新車 否則修2~3萬判2~3千很正常要折舊


yjcao wrote:
幾天前有個朋友 騎...(恕刪)

可以請問腳踏車是什麼牌子的嗎?
這麼神勇可以把機車撞壞!
感謝 各位的回答 是腳踏車 忽然逆向衝紅燈 害機車要閃閃不及

就摔車犁田了..... 直接撞下去的話 對方會很慘...

yjcao wrote:
幾天前有個朋友 騎...(恕刪)


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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