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會把小朋友送去幼稚園就是因為雙薪家庭要有人幫忙看小孩之前只要家長上班, 幼稚園都會配合上課結果今年發通知說他們要放假, 這下子得要有人請假在家看小孩了...有小朋友在幼稚園也都9/28(三)停課放假嗎?
他的做法很奇怪啊本來就周休二日教師節就沒在放假了那是一休一例 本來隔週休的才有放這假,這樣假期才會跟周周休二日一樣如果原本學校是隔週休 就放如果原本學校是週週休 就不放如果你是週週休二日勞工,以下這幾個節日你應該很久沒放了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因為當年隔週休改週休二日,所以改紀念不放假所以有人戲稱教師 教師節不放假你應該去跟幼稚園要回一天的費用參考以下新聞:***********從今年起法定工時改成單周40小時,因此勞動部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刪除7天國定假日,讓全國勞工與公務人員的休假一致。勞工週休二日加11天國定假日,還有比公務員多一天勞動節,每年休假日116日。但勞團質疑,工時新制讓勞工週休二日沒落實,國定假日又被刪減,等於變相增加工時。因此立院做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廿三條修正案」不予備查的決議。國定7天假包括,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資料照)
者龜 wrote:你不是勞工?沒假可放?...(恕刪) 我是勞工啊但是我們這個假變成彈性休假, 被拿去補中秋連假星期五那天去了(因此9/10不用補班)所以我們9/28沒放假, 我想大家都可以這麼做, 為何幼稚園不能跟著同步?!sunshine991223 wrote:你應該去跟幼稚園要回一天的費用 我要那一天錢做啥? 我要老師幫忙帶小孩不要錢啊...(請假的成本遠比那一天扣的費用高很多...)
既然一般勞工勞動節有放假,那私立的幼教師教師節要放假也是合理。勞基法的規定是低標,是雇主對待勞工的下限而不是唯一標準或是上限。老闆願意的話,聖誕節、佛誕日、復活節、重陽節等等的節日要讓員工放假也沒違法跟不合理。
請問版大,如果幼兒園當日不放假,讓部分老師休假,以致當日師生比不符法令規定,被主管機關開罰,能請家長協助支付嗎?又或當日所有老師不准休假,全力服務部分因為慣老闆而不能休假的家長,孳生的兩倍加班費用也能請家長買單嗎?
kidtiger wrote:又或當日所有老師不准休假,全力服務部分因為慣老闆而不能休假的家長,孳生的兩倍加班費用也能請家長買單嗎?...(恕刪) 買單啊!真的, 我雖然是個上班族, 但區區一天的加班費我還付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