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公司因需求要求員工去上課
但上完課後還要繼續上班
(上課時間是白天整天, 該員工上晚班)
請問在法規上是否有明文規定
公司需予以補假?
該員工可以要求不上班嗎?
謝謝
badsupper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公司因...(恕刪)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一年一月六日台抭勞動二字第三三八六六號函
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http://laws.mol.gov.tw/Chi/FINT/FINTQRY04.asp?sel_word=%B1%60%A5%CE%A6r%A7O&N1=&N2=&Y1=&M1=&D1=&Y2=&M2=&D2=&kw=%B1%D0%A8%7C%B0V%BDm&sdate=&edate=&keyword=%B1%D0%A8%7C%B0V%BDm&ktitle=&etype=*&hidHnFtmb=686145426&chkNow=1&EXEC2=%ACd++%B8%DF&datatype=etype&typeid=*&page=11&recordNo=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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