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前輩一個有關合約的問題
本人在四月的時候去預約了紋身
在四月時也付了訂金簽了合約書
一直等到了七月初的約定日期
到了當日約定時間卻說師傅有事要改月底
而當下我也同意把時間改至月底
結果後來又到了月底的約定時間
一樣又是用師傅不在的這個理由來回應我
一樣要我改時間這次要改到九月後
我後來想了想決定不要刺了
請問我有辦法把訂金拿回來嗎
當初合約書上有提到
無論什麼原因訂金都不退還
是不是光這點我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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