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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下法律案例(算是桃色糾紛嗎?), 想上來請教熟悉法律的朋友

問題已解答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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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下法律案例(算是桃色糾紛嗎?)
想上來請教熟悉法律的朋友

.....
2016-07-04 9:37 發佈

DakotaGoyo wrote:
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恕刪)


先承認身邊朋友就是您自己
我怎麼覺得最近這種事好多啊XDDDDDDDDDDDD

DakotaGoyo wrote:
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恕刪)

DakotaGoyo wrote:
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下...(恕刪)


看的好亂 一下A一下B 有圖片看嗎
DakotaGoyo wrote:
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恕刪)

可以告絕對可以提告
民事刑事都能
快去提告 記得要發開箱文

劈腿在先
還想要去告受害者

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
是不是該先跟你朋友說要有道德一點啊...

謝謝兩位提點
不過道德與法律本就不同
不然應該立法禁止劈腿
相信這種問題討論過很多次 國外也朝著通姦除罪化邁進
況且相處下來 知道女方道德也不甚高

這裡只想請教法律問題
謝謝

DakotaGoyo wrote:
近日身邊朋友碰到以...(恕刪)


直接找律師吧

有沒有告對法條很重要
公然侮辱罪
從「訊息內容」及「辨識性」這兩個要件判斷

內容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
則會成立

當事人(貼網者)未謾罵
但是底下鄉民罵
那底下鄉民準備可能會被告

模糊地帶:只按讚沒罵人
可參閱:
丁國琳 公然侮辱

法界認為:按讚是有模糊地帶,要看檢察官


至於公開這件事
你都貼310條了
就看這條就夠了
DakotaGoyo wrote:謝謝兩位提點
不過道德與法律本就不同 
不然應該立法禁止劈腿
相信這種問題討論過很多次 國外也朝著通姦除罪化邁進
況且相處下來 知道女方道德也不甚高

這裡只想請教法律問題
謝謝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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