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我有兩個問題1.我目前在打臨時工上班時間為早上8點到下午5點日薪880週休2日,有做有錢,沒做沒錢有時週6要上班但不算加班老闆說要用最低薪資20008元幫我加勞健保.老闆說公司提撥勞退6%但是要從薪資扣變成日薪830我講很久會計才說變成日薪8606%變成3.3分攤請問我該怎麼辦才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t0517619 wrote:請問大大我有兩個問...(恕刪) 看你敢不敢跟老闆翻臉勞退自提撥6%是雇主要負擔6%+勞工要負擔0~6%(勞工的勞退是隨勞工高興)雇主負擔的6%已經被勞保局規定不可以增加到勞工身上所以看你敢不敢跟老闆翻臉題外話日薪880依照勞動部規定民國103年9月15日發布,自104年7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20,008元,每小時120元你工作8小時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所以工作八小時有一小時休息時間日薪應該是960違反勞基法所以看你敢不敢跟老闆翻臉另外 去加油站或是速食店的時薪都比這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