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李小虎--小二生
王新敏--李小虎媽媽
林聲---文具店老闆
張登繼---里長
劇情介紹
簡單說就是李小虎去林聲的文具店偷摸了一隻毛筆(80元)結果,林聲發現就跟他說要求償100倍價錢,不然報警,李小虎見狀就馬上歸還毛筆並哀求說別報警,不然他願意在文具店打工,結果林聲說毛筆可以給他,不過他只接受兩種結果,1.是法辦李小虎2.要李小虎家人拿8000元出來,後來林聲硬拉著李小虎去最近的派出所,結果碰上王新敏,王新敏知道(以上)這些事後,就說他們家沒錢,她要去找里長伯,後來附近街坊跟王新敏,李小虎跟林聲就到里長辦公室!!
張登繼把事情了解一番之後,他也很為難,明知是林聲獅子大開口,但是李小虎有錯在先,01的版友們你們會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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