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員工旅遊補助每人1500元,2人以上即可成行,可去任意兩處景點拍照當證明,每人花費約1500元的金額即可用發票跟公司申請補助款。有一個同事組團找了9個人,其中一同事帶了女朋友,而我帶了老婆跟7歲及4歲小孩(已事先告知會攜家帶眷),共11大2小。預計當天行程是龍潭大池、午餐吃活魚、石門水庫、大溪花海農場、晚餐古華花園飯店吃到飽(1人790元),我們約好當天10點公司集合(因有人住公司宿舍),當我去到公司時主辦人竟問我為什麼開車來,因為其中一位同事有租一台7人座wish,想說大家擠一擠就好,早知我有開車來就不用租那麼大台。我說我有4個人不開車怎麼去公司?重點是事先也沒講要租車什麼的,所以總共開3台車,一台主辦人的載了4位外籍同事,一台我的載老婆小孩,第三台7人座wish只有4個人。之後出發到了第一站龍潭大池下車拍完照後每人先繳1500元給主辦人(1500*9=13500元)另外我再先給790元的老婆晚餐費用給他,小孩的晚餐費用不知是半價還是只收清潔費所以等晚上確定再給,即離開前往餐廳吃活魚,活魚一桌3500元加小菜飲料服務費什麼費的一桌4300元(主辦人去付錢),吃完後去石門水庫,在入口處有收費亭一台車80元共240元(主辦人去付錢),之後又前往大溪花海農場,一個人門票150元,7歲的120元,4歲的免費(主辦人去付錢),之後我再拿老婆跟小孩的150+120元給主辦人,試問現在一共花多少了?在花海農場裡面就在喊錢超支了要每個人再出470元,所以我們9個員工身分的就再出470*9=4230元,此時我老婆已有不悅的神情出現,我也覺得如此空洞的行程沒吃什麼東西又去門票不貴的農場怎麼會透支,算了我新進員工才去兩個月而已不好發作,大家都出470元我也只好跟著出,接著5點多了準備前往晚餐時,在出發前又說錢還是不夠,如果要去古華花園吃飯的話要再墊錢,所以他們討論後決定改吃鮮友火鍋,所以先退給我跟另一個帶女朋友的同事270元(我不懂270元怎麼算的,可能是古華跟鮮友的價差吧)此時我老婆臉垮了,因為她覺得她出了1500+790+470是這樣的行程,其他花費也是額外再出,晚上還要改去吃平價火鍋,她超不爽的一直跟我抱怨說既然錢可以透支就表示花的錢夠報帳了再去吃搞不好還要再出錢,重點是氣飽了也吃不下後來我們就回家了。隔天上班我同組的同事問我好玩嗎?我說爛透了!她只跟我說一句話,就是早就叫我不要跟他那一團了,確實她有跟我講過,只是問她為什麼,她又不便說的仔細,我心想不就是A錢吧,但我沒想到A那麼大,我那同事就跟她好朋友(也是同事)講我的遭遇,那個好朋友剛好是我老婆的同學,所以她問我老婆情形後決定去幫我們跟他要錢,因為晚餐沒去吃,我的份就算了,但我老婆有先給790所以要退我老婆790-270=520元,後來他有退我520元,這事傳到我的輔導員耳裡覺得我被凹了(因為我是新人,所以有專屬輔導員給予工作上生活上以及之後認證考試的輔導),她去了解後發現那兩台車有加油報帳,哇!我們3台車出去你們兩台知道好加油,我的車是加水就會動就對了,竟然沒問我要不要加油,我本不是很介意,我的認知是我開車油錢就自己吸收就算我不是載家人我是載同事也一樣,又沒開很遠沒多少錢還要分很難算,我介意的是沒問我要不要加油,甚至連租車都報帳,輔導員說租車錢不能用大家的1500去分攤,要車上4個人自己出,重點來了開車那個也就是租車人,聽說已經跟車上3人各要500元來繳租車錢了,為何又去報帳,難怪錢不夠用,輔導員幫我算我自己的1500都沒花多少,都被加油租車給分掉了,自己還了油錢,又跑去幫我跟他吵,最後又退了我470元臉還很臭。總結790退我了,後來收的470也退我了,1500不管因為算公司出的,本來虧很大,變得我的部分都沒額外花到錢算是公司補助,只有老婆小孩門票自己出,本來就要自己出,所以我想知道,我出了1500花在我跟我老婆小孩吃了一頓活魚,加上一台車80元的費用,跟我個人的門票150,有佔到他們便宜嗎,我不想欠人什麼,我的觀念是每人有1500扣打,你有本事加1000元的油(假設),你就只剩500可用,不知這種想法是正確的嗎?如果他退我太多我可以再拿還他,還是一句話我不想欠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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