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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在路邊被撞

因為上班的地方位置不好找,所以我都停在自家公司門口,盡可能不影響他人的位置,而且一般人也不太會碰到的地方,因為一般馬路跟我停的位置有高度的差異,我停的位置剛好在低處,有一天晚上就被一個騎車經過的人撞倒了車,因為我在上班,外面的人喊我車倒了,我有馬上衝出去看,撞到我車的人,問了一句那是我的車嗎?,但是剛好被旁邊送貨到車擋住,他只能硬把自己的車從低處拉起,同時我打電話報警,他車有一拉起就想跑,我叫他等一下,他也照逃走,我在懷疑他是酒駕,因為我停的地方一般人不會經過甚至掉下去,有紀錄車牌,警察來時覺得是小事想勸我不要計較,因為我是車牌被他撞到變形,因為倒車所以旁邊都是擦傷,我平常很顧車的,這樣子我當然很生氣,警察說這樣上法院也很麻煩,查了車牌打電話給肇事者他也不到案說明,我事後有打電話給警察,他說對方不接電話,之後警察也沒跟我說後續發展,馬路的監視器沒照到,但我公司的監視器有照到我的車被撞倒,我衝出去找肇事者的畫面,雖然沒照到他的人跟車牌,請問這算證據嗎?
那我後續該怎麼處理?

2016-06-06 3: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路邊
有車牌號碼, 對方的車險亦有保財損, 那也許能直接用保險賠你.

如果只有基本的強制險...幸好你人沒受傷, 不過能不能要到錢, 就看車主和駕駛的良心了.
你當然可以主張車損,這是你的權益,但是你要考慮

1. 沒有車牌,
這個就要有人願意花時間過濾監視器才有機會找到(畢竟機車車牌是在後面),這樣的交通案件找到願意的員警來看難度比較高

2. 車停路邊,
因為沒有現場圖我只能這樣講解,你認為車停的沒有影響交通,不代表你車停那邊沒有違反法規(紅線、車站/消防栓前後XX米....)等,如果是有違規的情形,雖然你車就是放在那邊被撞,如果依法辦理,你也會需要負擔部分比例的責任不是嗎?

我的車停在紅線內 是停在自己店門口..
承認自己是違停
但是肇事者不願出來面對
警察也不太願意處理
因為他覺得小事
Yanyanli wrote:
我的車停在紅線內 ...(恕刪)

肇逃不是小事
有記車牌可以提供給警方追查
比對攝影機影像紀錄
警察想吃案???
有啊 還有證人也看到車牌
警察說我們的位置沒監視器照到
他叫我自己去民事法庭提告
他說肇事逃逸對人傷不對車傷

Yanyanli wrote:
我的車停在紅線內 是停在自己店門口..
承認自己是違停
但是肇事者不願出來面對
警察也不太願意處理
因為他覺得小事


一個違停導致事故發生
一個肇逃但無人傷亡

不知道哪個比較重
我看只能認了吧 我上次就是因為機車亂停 玻璃都被砸了 也只能認了


我是停在這裏紅色的線內 剛好斑馬線那邊有台貨車擋住
撞到我的車是從最左邊那邊下來撞的的
肇逃只有在有人傷亡時, 才是大事(刑事, 詳刑法第185條).

若無人傷亡, 就只是小事(民事+罰鍰新台幣1000~3000+扣照1~3個月, 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肇逃不是小事
有記車牌可以提供給警方追查
比對攝影機影像紀錄
警察想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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