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用蝦皮寄東西給買家但是買家沒有取貨所以退回了因為貨物在外面蠻久的難免有點風險所以看了一下蝦皮拍賣條約發現有一條我看不太懂以上這兩點關於賠償的金額不一樣不知道如果貨物在途中遺失 到底是賠償多少之前有聽說露天拍賣是賠償4000上限不知道蝦皮的條例要怎麼看
雙月之夜 wrote:那上面那個1000元...(恕刪) 上面的則是但書,如果非送貨業者,超商人員的疏失,例如您寄的貨物是有保存期限的商品,買家一直不取貨而造成商品損壞(但買家的責任比較重,通常保存期限之商品的賠償責任需要由賣家及買家溝通)或遭受天然災害影響不管您商品價值及寄送方式為何上限就是只賠償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