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密群組聊天內容 相關法條詢問

事情是這樣的
小妹我的朋友的學弟
在私人的群組裡講了一句XXX賄選喔 這類的話
然後很衰的是群組裡有一個大嘴巴 拿給xxx本人看
現在那個xxx因為這句話 懲處那位學弟
請問一下這樣是否有觸犯妨礙秘密或其他相關法條?
2016-05-18 18:14 發佈
沒聽過 不過指名道姓 恐怕逃不掉 前一陣子說夢到的都被起訴了
群組=兩人以上的對話=算是公開領域

沒有妨礙祕密的問題

要告毀謗是告的成的~~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425/350142.htm
參考新聞:29人LINE群組傳「XX好賤歐」 台中護理師誹謗罪起訴
pingua wrote:
沒聽過 不過指名道姓...(恕刪)

貓兒姐姐 wrote:
群組=兩人以上的對話...(恕刪)

後來有問朋友 他說沒有指明道姓
只有用職稱來代替 例如:主任賄選喔 這類的話
完全沒有提到姓名 連姓氏都沒有
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貓貓籠九 wrote:
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恕刪)

那意思是說除了朋友那群人以外沒人知道他是誰的話
公然侮辱就不成立囉?

iFST wrote:
那意思是說除了朋友那群人以外沒人知道他是誰的話
公然侮辱就不成立囉?



朋友那群人→這樣就是"公然"了,不是嗎?不以被影射者,是否有看到(群組原始對話內容)為必要條件

貓貓籠九 wrote:
朋友那群人→這樣就...(恕刪)

好的 了解
那意思是假設除了說的人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那個人是誰的話 那公然侮辱就是不存在的
是這樣嗎?

iFST wrote:
好的 了解
那意思是假設除了說的人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那個人是誰的話 那公然侮辱就是不存在的
是這樣嗎?



我不是法官

我個人觀點
應該是這樣沒錯的
好的 我了解了
感謝貓貓籠九大 貓兒姐姐大 pingua大 用心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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