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偷 判刑3個月 遭求償300萬元
原文連結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99947
台北市31歲何姓男子偕懷孕妻子出門,不料住處遭47歲張姓慣竊潛入偷東西,他與妻子返家時正好撞見對方,遭揮拳攻擊,不過海軍陸戰隊退伍、練過柔道、有健身習慣的何男果斷反擊,緊緊扣住張男頸部,最後不慎將人勒斃。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何男3個月徒刑。而張男父親求償300萬元的民事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不要說3個月,就算是3天
一個奉公守法的人
一生就這樣毀了
遭攻擊連還手都不能
失手哪怕不是打死人
連對方受傷都能求償
會不會哪一天社會新聞變成這樣:
台北市31歲何姓男子偕懷孕妻子出門,不料住處遭47歲張姓慣竊潛入偷東西,他與妻子返家時正好撞見對方,遭揮拳攻擊,不過海軍陸戰隊退伍、練過柔道、有健身習慣的何男想起社會新聞,不敢反擊太過,張姓慣竊逮到機會惱羞成怒奮起狂毆,何男緊緊縮在牆角保戶後面的孕妻,活活遭打殘(打死),警察到場時,孕妻俯臥在旁哀傷欲絕,有小產現象,經送醫後確定小孩不保。
還記得之前的故事嗎?
美國公路重機與汽車追逐
33歲男子開SUV帶著老婆和兩歲女兒
出去慶祝結婚週年的普通商人
遇上了一群重機飆車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NF0CD_158k
畢竟人家在警察到前已經臉部發黑昏迷,但張男仍未鬆手持續鎖喉,
基本上若嫌犯已經失去反抗能力,且扭打已經佔上風,應該沒必要使用鎖喉,持續壓制即可,
更行況嫌犯已經失去意識了,其實也經有點防衛過當,
當然有懷孕的老婆在旁,會做出甚麼激動的反應是人之常情,但似乎有點激動過頭,
應該請老婆離開現場報警找人幫忙,如此可減少嫌犯對老婆傷害可能,因為懷孕的老婆在那也幫不上忙也危險。
法官判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基本上也就是免坐牢,其實還算可接受,
至於求償三百萬,這就覺得有點多了,張男可以以自己意願付一些慰問金,
就像馬路三寶自己找死害人撞上,民事上還是得付些慰問金一樣,但三百萬太多了,
講個故事,朋友曾經有次去牽車,發現車上有人,那人在偷他車上的財物與音響,
我朋友與他扭打,最後被我朋友痛打一頓,壓制在地上,
嫌犯他被壓在地上時,手一直往口袋摸,我朋友警告他別再動,否則折斷他的手,
小偷回答:我要抽菸!
沒想到我朋友竟然說:你別動!你要抽我拿給你,你不准動!
於是我朋友邊壓制他邊從自己口袋掏菸給他還幫他點菸....
最後我去警察局找他,嫌犯被打的頭上好幾個包,我朋友拳頭破皮流血,
我還一直虧他~你幹嘛給他菸抽?
我朋友~小偷也是有人權嘛,而且我也想抽.....
其實在那情況勝負已定,體型力量有落差的狀況,其實已經無法再反抗,那情況把它弄死其實沒有必要...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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