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薪開20000元起不違法嗎

基本工資規定20008元

高雄某飯店很要臉的開20000元起
經通知勞工局
還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員工
我說不是
就收到回覆不處理了
這樣對嗎

又台端所述情事,因未敘明該單位具體勞動條件等資料,本局無從協助處理,按行政程序法第173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是以,本局難就台端所述之情形發動勞動檢查,尚請見諒
2016-05-04 17:20 發佈
高雄通常是底薪18000+全勤2000=20000元

不意外.....
不要老是問別人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說的好像他還有得救似的

阿德勒阿 wrote:
基本工資規定20008元
高雄某飯店很要臉的開20000元起
經通知勞工局
還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員工
我說不是
就收到回覆不處理了
這樣對嗎
又台端所述情事,因未敘明該單位具體勞動條件等資料,本局無從協助處理,按行政程序法第173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是以,本局難就台端所述之情形發動勞動檢查,尚請見諒


高雄是嗎? 那沒問題啊

樓主應該誤會了什麼
高雄開出底薪20000 算開高了

很多底薪是16000~19000
阿德勒阿 wrote:
基本工資規定2000...(恕刪)

阿德勒阿 wrote:
基本工資規定20008...(恕刪)



20000元起到哪裡你知道嗎?

你有去應徵嗎?

人家說你殺人檢察官就要傳你去調查嗎?

不要當縮頭烏龜

要申訴就真憑實據

還要"具名"申訴


阿德勒阿 wrote:
基本工資規定20008...(恕刪)

現在全台是幸福國度幸福之島,沒有這種情事。
我砲故我在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高雄開出底薪20000...(恕刪)


高雄開出底薪20000 算開高了

很多底薪是16000~19000
------------------------------------------------------------
這是不正常的,並不是很多人是這樣
根據2014稅收的大數據統計,全台平均薪資近59萬(年),25萬以下只佔二成,這兩成有多少是"低工時"的派譴?
當你的薪資過低時,絕對是被剥削了,是屬於二成裡的少數,而不是"很多人都這樣".
當薪資不合勞基法時,別傻傻的以為大家都這樣,一定要去檢舉

pk-king- wrote:
20000元起到哪裡...(恕刪)


不具名不留電話他怎麼問我呢
看到這種回覆難怪有這種爛資方
就勞基法而言他沒問題,所以勞工要抵制不去做
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窮人還是很多,雖然少還是得作不然會餓死

聽說最低要調到2萬5了,過幾個月看看吧
阿德勒阿 wrote:
不具名不留電話他怎...(恕刪)




那你去做了

領到薪水了

高雄某飯店正名阿

來抱怨不說哪家飯店是怕被告嗎?

低薪血汗是一回事

違法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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