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住在夜生活繁華的台北市,有些營業場所我還沒有去過呢!甚至沒有踏進去過
以下是我還沒有去過的營業場所
1.酒店
2.舞廳
3.夜店或PUB
4.牛郎店或鴨店
5.MOTEL或汽車旅館
6.腳底按摩店或是按摩店
沒有去過這些營業場所,我是不是有點不食人間煙火呢?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雖然住在夜生活繁華的台北市,有些營業場所我還沒有去過呢!甚至沒有踏進去過
以下是我還沒有去過的營業場所
1.酒店
2.舞廳
3.夜店或PUB
4.牛郎店或鴨店
5.MOTEL或汽車旅館
6.腳底按摩店或是按摩店
沒有去過這些營業場所,我是不是有點不食人間煙火呢?...(恕刪)
以上六項的燈紅酒綠OR酒池肉林叫做人間煙火的話。



那大部分人生活的地方不就叫做人間仙境。....(*^.^*)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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