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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不想浪費國家的納稅錢養死刑犯?

要不要讓廢死聯盟的出錢蓋個監獄養這些死刑犯?
然後跑掉一個死刑犯,就抓一個廢死聯盟的出來判刑?

本來是想說讓廢死聯盟把這些死刑犯領回家,
如果再犯死罪,殺一個人就讓一個廢死聯盟的人填命。
不過後來想想不對,等下犯罪的人都搶著犯死罪就糟糕了。

所以改成讓廢死聯盟的人出錢找地方蓋監獄收容這些死刑犯。
只要錢一花光就全部立刻處死。(而且規定八等親內有親人是死刑犯則不得捐款。)

不然這些嘴砲部隊只會出張嘴,看了實在很討厭。

這議題會不會被回收阿?
之前被說跟政治有關的不能貼?




2016-03-31 14: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家 納稅錢

nickdon168 wrote:
要不要讓廢死聯盟的...(恕刪)


反正現在停駛貨輪那麼多,

拖一艘砂石輪到東部外海放著,

貨艙上層植被讓他們耕作、底層水耕種香菇、中間生活區,

駕駛與船員艙就焊死隔離當戒護人員居住區,

舷側全部掛蛇腹網防跳海,

一星期補給一次,

死刑犯吃的自己種,偷懶就是餓肚子,

受不了往外跳掛在蛇腹網上曬死剛好給其他人做楷模~

nickdon168 wrote:
要不要讓廢死聯盟的...(恕刪)
廢死聯盟的人,月捐所得1/10,蓋監獄,還有監獄的種種花費

這樣才不會被說成沽名釣譽

否則不用出分文,用全國人民納稅錢,來博得自己美名


國有國法,原不原諒,只有受害人與受害家屬有資格

nickdon168 wrote:
要不要讓廢死聯盟的...(恕刪)


死刑犯占不了多少空間

犯罪的全都抓去槍斃比較快管你犯啥罪
nickdon168 wrote:
要不要讓廢死聯盟的出...(恕刪)


廢不廢死這問題太多爭議

現在還沒廢死。還是一堆這樣的狀況發生

難過廢死後就不會再出現嗎

我們應該討論的不是廢不廢死

而是怎樣阻嚇這種狀況發生

坦白說

我個人覺得死刑是便宜了受刑者

試想想受害者經歷了這麼痛苦的過程

受害家屬要面對接下來的事實

這2個事情並不是簡單就能接受

但如立即判死刑

比方說。受刑者殺害了3個家庭

但法官判死刑好了

1個子彈10秒無痛搞定

根本是大便宜受刑者

我個人覺得最重要是傳播受刑者哪種撕心裂肺的痛

如新加坡鞭判

受刑者判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

再看法官判多少下鞭刑

全程公開實播

我相信這種痛

會讓很多人不敢亂來

死並不可怕。痛才是可怕

可查看受鞭刑犯人受刑後要多久才好回來。連去便便都不敢去

這樣會較有利於阻嚇

而家屬和社會也得到一種發洩

也讓社會得到多一種阻嚇作用
離題一下,
其實犯人是要工作養自己的,
而大家繳的稅其實也沒那麼多...
大家都先不談死刑存廢問題,

光是"法務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恐違人權" 這話題,
法務部從上到下應該一次翻新官員,

所謂歐美國家的人權觀念,
在台灣永遠是"畸形發展",

就像基層員警常說的,
就算拼命抓犯人,
但關不到幾天就出來更是不痛不癢,

從詐騙案或者是k他命氾濫問題,
只能說老百姓白養了"立委"跟"法務部"的官了.

not for sale wrote:
廢不廢死這問題太多...(恕刪)


但我倒覺得就是因為先前幾個隨意殺人都沒被判死
又有個廢死團在這社會
才會讓那些人在他們有殺人想法後得到了;
反正殺了人又不會死,裝瘋賣傻或是來個有教化可能
就算事後被判無期徒刑也是裝乖幾年後就能再出來
這樣子的形態都會是促使他們去動手的原因..

隨意殺人,不尊重他人生命者
就不該與其它所謂有冤獄的人共談一論
廢死不適用在隨意殺人這事上
請廢死聯盟成員每人領養一個該死卻判無期的罪犯回家,再示範如何教化這些罪犯給社會大眾看,有成效的話,應該就沒人反廢死了。
ilovesinging wrote:
請廢死聯盟成員每人領養一個該死卻判無期的罪犯回家,再示範如何教化這些罪犯給社會大眾看
哪有可能啊

他們只是喊喊聲,用國家的錢,博取自己站在時代尖端的人權戰士美稱罷了

要他們自己拿出錢來蓋監獄都不可能了,還教化?

我看他們看到罪犯,躲的比誰多遠

教化由別人去,自己躲遠遠享美名,比較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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