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禍法院判決後續賠償

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產.最好私下和解,〔如果他沒有在公司領薪水的話〕, 法官沒收到你的和解書後,就會寄判決書給你,過一個月就會寄〔判決證明書〕給你;到時你拿這兩張證明.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寫狀紙〕並繳強制執行費用〔大約一仟元以上.這是我猜的,因為用我的金額比較,用換算的〕;法院會寄信通知你查封對方財產日期,查封對方財產之後,你會收到繳納鑑定費〔壹仟元左右〕,然後你就〔再寫〔狀紙〕;請法院拍賣查封的財產〕


以上是小弟找的

不解的是

對方名下沒有財產

這樣申請國稅局扣押財產是要扣押???
2016-03-30 23:10 發佈

Hannibal Safina wrote:
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恕刪)
找律師幫你聲請法院債權程序
管他有沒有財產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Hannibal Safina wrote:
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恕刪)

沒有財產就是強制扣薪啊
怎麼執行不太清楚就是了

調解書/和解書,確定判決=>強制執行法之得為強制行之執行名義

接下來就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

最壞情況

=>調查無財產,無房無車無固定住居所,打零工領現金

恭喜得到債權憑證一紙,請固定幾個月花錢重新調查執行或請徵信社或自力調查

SAKUSI wrote:
調解書/和解書,確...(恕刪)


可以打折賣給催收公司.....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