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對於網路上的妨害名譽、妨害風化、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認知非常的低落,網路上的遊戲、各大論壇、社群網站等,滿滿的侮辱與謾罵,國高中生就出現大量色情裸露的圖文,如伊莉論壇等具有重製散播行為,我相信大部分的民眾,絕對不知道自己違法,他們還認為網路上抓不到。我覺得教育部與政府應該要負起責任 ...
CHriS大大 wrote:台灣民眾對於網路上...(恕刪) 誰會不知道啊都嘛是認為抓不到因為很多論壇主機都是架在國外,台灣又沒權利抓妨害名譽的問題,很多就是賭定對方肯定閒麻煩不會告就算被告了,了不起就是裝孫子道歉而已,年紀小不懂事求原諒他們真的不知道嗎?路邊隨便抓個國中生都知道好嘛台灣人不是認知低落,是在普遍認為是小事的情況下,很多都不會守法看交通違規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