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了

前些日子在網路購買LV錢包,結果被詐騙了,今天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不過那是外縣市的台中地檢署,而我卻是住在台南,
我可以不去開庭嗎?
有誰可以幫我解惑啊?

2007-12-20 18:08 發佈
第一次開庭一定要去
想想承辦檢察官的心理
想問甚麼問不出來的話,一定很幹。
多一個人問話,越能問出事實
被告看到原告+證人一狗票人
心理上也會有壓迫感

而且出庭有車馬費呀
應該也可以請公假。
(公訴罪,非民事案)
去幫你查了一下...應該是不行...

但是可以有合理的理由請假...

如果只是因為居住地...那...還是得跑一趟了...這種事常常上新聞...

無辜的受害者跑法院跑不完...
swinhoewang wrote:
第一次開庭一定要去想...(恕刪)

有道理!謝謝你的建議.....
(出庭還可以領車馬費?????)
口米口米目艮 wrote:
有道理!謝謝你的建議...(恕刪)

可以領車馬費啊....
既然有收到傳票..還是出庭一下比較好....
詐騙的我有收到過~~~也去了
如果是關係人身分 過去沒有車馬費~~
證人就有車馬費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