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賭債非債及債權不存在之訴

小弟幾年前跟人一起玩線上百家樂輸了不少

而朋友A輸了沒錢處理給組頭 只好我處理了....

A簽了張本票給我後說分期之後拖拖拉拉的愛還不還只好拿著本票上法院

目前本票程序已全部走完並強制執行中


然後我收到了一張債權不存在之訴的傳票 並於下周開辯論庭


基本上A的主張為賭債非債

想請教懂相關法律之大大們



傳票上要求我提出答辯狀 請問是否一定要有答辯狀?

或是當庭答辯即可?

於庭上該如何答辯較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因小弟非組頭 就是衰小了點幫人背了條帳

是否於庭上據實已告即可?

或是.....?
2016-03-03 7: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賭債非債 債權
可當庭答辯,也可寫一寫或打字,開庭帶去

可主張為A向你借款,本票做為借款的證據

賭債非債,是存在組頭與你們二人之間,組頭不得以追討賭債為名義,透過法院向你們請求,

AsadHsu wrote:
小弟幾年前跟人一起...(恕刪)


都簽本票了

本票不是就算欠債了嗎?

還是我的認知有錯

wish0393 wrote:
可當庭答辯,也可寫...(恕刪)



感謝大大的回覆


在答辯部份解決了小弟的困擾

所以小弟應該在庭上主張此為A與小弟借款去償還賭債

賭債部份為A與組頭之間而非小弟

並按事實答辯即可?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都簽本票了 本票不...(恕刪)


可GOOGLE 賭債非債

可以得到很多資訊......
AsadHsu wrote:
小弟幾年前跟人一起...(恕刪)


嗯 清朝有法條 "賭債律不追討"

沒想到台灣也有.....

AsadHsu wrote:
可GOOGLE 賭...(恕刪)


但是本票 不是對方跟樓主借的嗎? 又不是樓主跟他賭的

AsadHsu wrote:
所以小弟應該在庭上主張此為A與小弟借款去償還賭債

賭債部份為A與組頭之間而非小弟

並按事實答辯即可?...(恕刪)


>>>

+1

也許法院會要你證明 , 代償給組頭

或給付借款給 A 證明


答辯部份 , 最好在開庭前一星期向法院提示書狀

副本逕寄給原告

有書面是比較好

法官審理的案件很多 , 有書狀比較省時間


當然 , 不寫當庭答辯也可以

escudolin wrote:
>>>+1也許法院...(恕刪)




事發時為101年尾 並於102年十一月重簽本票

基本上來說....已經找不到什麼證據了

翻了全部的對話紀錄

101-102年間就只有你今天贏多少 我輸多少 明天下熱火好不好之類的....

102年後就是你這個月方不方便還我錢 還多少阿....


所以A應該無法證實這是什麼債 同時我也沒辦法證明我幫他還賭債


目前詢問過相關人士及各位大大得到的答案大多是據實回答即可

因為我持有本票 與A之間為借貸關係

而A需要去證明這是賭債 同時相對人是我

A無法證明基本上就等於敗訴了.....


希望開庭順利~

下周開庭後回來報告~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但是本票 不是對方跟...(恕刪)

欠錢不還的人什麼話都說得出來...
剛開完庭
法官根本懶得理他講的.....

只單純對確切欠款金額提出疑慮並要求原告提出證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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