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發生在我一個好友的家裡,我想幫助他卻不懂法律...
所以來發問請教板上的大大...
事情是這樣子的,兄弟姊妹 大哥A、二哥B、妹妹C、 三人
當初在繼承遺產時,有三份土地要均分,
而 A 放棄繼承讓給B,
C的這份 C自己繼承了,但他卻另外擁有A B所不知道的10坪土地,
很不幸的被 B 知道,C 為了不讓 B 說出來以免也要分給 A,
所以讓了5坪土地給 B,
事情就這樣過了兩年~
C妹妹 在這段時間把獨吞跟繼承的土地全部賣光,錢也花光了,
B二哥 把土地保留,準備要賣給建商來償還自己的房貸
A大哥 眼紅 B二哥 手上還擁有這麼多土地 ,所以對 B二哥 要求把當初放棄繼承的土地環他,
還警告說,如果不把土地歸還,A大哥 對 B二哥 就要告上法院,
請問在這種情形下,告的成嗎?
另外,如果告上法院,法官會因為 "B二哥 與 C妹妹 所獨吞的10坪土地" 而對所有財產重新分配嗎?
先在這裡對各位大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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