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覺得時間不長,所以就租住在普通分租套房
一方面是省錢,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已經在藝術村有工作室了,不用再租大房子做創作
以下為大家講一個由很多偶然事件構成的小概率故事
在2月27號晚上八點半左右,騎車載著老婆孩子回家,因為趕著給孩子洗澡哄睡覺
所以忘了手機還放在機車的前置物箱裡。。。一直到洗完孩子收拾東西準備前往工作室時
才在找手機在哪裡,一想,糟了!還在車箱!
趕緊跑下樓去,很好!已經不見了!上樓拿老婆手機撥通電話,很好!有通沒人接。。。
大約打了四、五通左右,對方將我的手機關機了。。。我心中真的是OOXX!!!



於是用電腦定位,也是搜不到,好吧。只好自認倒霉了,可是我萬能的老婆大人(這次必須好好謝謝她,我美麗的老婆大人

趕快電話給房東請她幫忙調監視器查看一下(其實我們也沒抱太大的希望,只是想看是掉在路上還是怎麼遺失的而已)
而這時已經十點左右了,房東也很幫忙,調出監視器一點一點地仔細觀看
(在等房東回電之間,我也一直用安卓管理員在跟手機連線,將手機上鎖,發信息請拾獲的人來電商討取回手機的事宜)
終於房東回電了,說有看到人取走我的手機,也進了我們這一棟樓,而且還上了我這同一樓層
所以她懷疑是另一住戶A女的男友,讓我去問問
(這裡簡單介紹一下A女,因為跟後面的劇情有關聯。。。)
此女為酒店工作者,有吸食K粉的習慣(別問我為何沒有檢舉,這東西大家懂得。。。而且我們藝術圈也有不少,見怪不怪了,所以我認為這是此人的個人行為,我們盡量避免便是),她將租屋處的大門門禁卡拷給她的一些朋友,導致出入的人員繁雜,讓房東很頭大(所以房東才會懷疑啊!



再回到故事主線
因為A女是我們入住之後才搬入的,之前有過一些交流,上下電梯遇見也會招呼一下
所以也不算不熟悉,於是便自己上門去詢問
A女説她男友今天一直沒來,但她是將門掩住只露出一半臉與我對話,而且對話總是磕磕巴巴的,所以我便覺得A女有鬼
可我也沒證據衝進別人家搜查啊,所以就回自己的房裡與房東通電話請她將監視器的截圖給我
發來之後一看,耶?不是她男友,因為她男友還挺帥挺高的,而此男相對猥瑣許多

而在跟房東通電話時,房東也跟我透露說因為A女之前亂丟垃圾(很多包那種亂丟)在一樓門口,環保局已經對房東開單
房東也與A女溝通過,但A女仍舊不改,依然亂丟,只不過是丟在另一棟樓的門口(一樣是丟很多包)。。。



結果被那棟的居民反映,也被里長關注了,里長跟房東施壓,所以房東本來就打算隔天早上來請A女搬家
房東與我溝通說,A男還在A女房裡,A女肯定在說謊,但怕我自己再去問時雙方會發生爭執
(可能房東也覺得我長得一臉兇相吧)

所以與我約好先別打草驚蛇,讓我先去警局備個案,因為A男的行為已經構成侵占了,隔天她來趕人時我再看怎麼處理
然而我出門正巧見到A男從A女房間出來,於是我假裝沒認出來,上前拿監視器畫面詢問A男是否認識畫面裡的A男。。。

也順便再次確認我有沒有看錯,此時A男當然說不認得,然後就進電梯離開了
房東再次來電說她看到A男離開了,問我是不是真的是從A女房間出來(因為樓層裡的監視器只照得到電梯門,我們也擔心自己是不是誤會了A女),我說是,很確定就是那個人了,然後我們還是按原計劃進行吧
於是我便前往警局,和當值員警將上述事件反映與備案
當值的警員說讓我考慮是否立案,因為現在已有證據可以證明A男的犯罪行為,警方已經可以介入調查
但還是需要房東提供A女的聯絡方式,或是A女是否會將A男供出等等。。。要找回手機還是有些難度
想了一下,我說先不用,因為房東明天會來處理,明天看狀況再說吧
回到了家,輾轉難眠,心裡想是不是要立案?
立案調查。。。因為現在已經有老婆孩子了,萬一那邊把房東趕人這件事和我立案調查的事混在一起,遷怒到我這邊報復怎麼辦?!
我自己一個大男人沒啥好怕的,但老婆呢?孩子還不到兩歲啊。。。始終還是孩子重要啊
萬一有什麼事情,在台北的拜把兄弟也沒法馬上來高雄幫忙。。。
不立案。。。又覺得心裡不痛快,想以前年輕在北京學畫時,走夜路自己一人暴打劫匪,完全不怕惹禍的脾氣
怎麼現在就只剩一張嘴了呢。。。



真是越想越嘔,氣不打一處來。。。然而我老婆也是極其憤怒,讓我不要耽心她的安危
老婆說“大不了備上酒瓶子,要敢找事兒,拿酒瓶子卸Y腦袋,不開瓢不算完。。。”

我說“妳行,那孩子怎麼辦?妳沒事孩子出事呢?”
然後說著說著變成兩人一起扯以前年輕時做的傻事(藝術家的思維果然是跳躍的

想想反正現在m9也便宜了,幾千塊就能搞定的事,為了孩子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算了,就自認倒霉再買一隻吧,於是就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還在睡夢中,房東來敲門了“先生!先生!警察在樓下了,你下樓看看吧”
一聽!驚醒!房東手腳還真快啊!連警察都找來了,看來之前的罰單開得不輕啊,這麼想將A女驅逐出境
一下樓,誒?A男居然已經被銬上了?怎麼回事?事情的進展太快,我已然不明白了。。。

後來瞭解了一下,原來是房東來下逐客令的時候,一樓的租戶也在跟房東反應垃圾的問題(一樓是個店面,垃圾很影響他做生意)
所以兩人在樓下聊了起來,這時A男騎車來找A女,被房東攔下質問手機的事情
A男當然矢口否認,結果又剛好巡邏的警察騎車經過

於是就發生扭打,而扭打的過程中A男的K粉和一些工具又從身上掉出來,警察抓拿的力度又更加強了
結果就來了十多個警察。。。抓住!銬起!搜身!從A男身上又搜出剩餘的K粉和A女房間鑰匙
然後房東也在一旁說A女也有在吸食,常聞到味道之類的。。。讓警察順便去拜訪一下A女
(看來這罰單真心開很大啊,能讓房東如此的憎恨A女)
聽說警察一進門,A女才剛用完K還在茫。。。



好吧,這下兩人一起被抓回警局了,而我也進去了。。。

到警局做筆錄時,警察才說A男在剛剛抓捕的時候已經承認手機是他偷的,當晚就拿去賣掉了
所以待會要等他們把一些程序走完,再帶A男去他銷贓的通訊行拿回贓物,如果通訊行還沒售出的話。。。

好吧,雖然前夜已做好再買一隻的打算了,但此刻劇情的發展又讓我燃起希望

雖然手機幾千還好,但也是一堆小朋友要從皮包出走啊!!!
(心中默念不要賣~不要賣~不要賣~~~)(廢話!一大早誰開店啊!)
結局手機還是順利的拿回來了。。。(當然是拿回來了,沒拿回來哪還能一派輕鬆地在這裡說書講古啊!)
在此對高雄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的警察同仁表示感謝,幫我皮包留住這麼多小朋友



也一起感謝房東的見義勇為,幫我出了口惡氣
(雖然妳也是藉此事有更為正當的理由下逐客令,但結局是好的,過程就不想了吧)
所以說這個巧合的故事告訴我們一件事,那就是。。。。。。
垃圾不要亂丟,垃圾不要亂丟,垃圾不要亂丟
不亂丟就不會被開罰單,不開罰單就不會被趕人,不趕人就不會被贓到
命運就是有如此多機緣巧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