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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判定車禍事故肇事責任主次因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禍,因雙方不服互告,檢方委由車禍事故判定委員會判定責任歸屬。今天終於有結果,但對判定不服。先不透露結果,請大家當陪審團,提供個人意見,謝謝大家。
事故狀況大致如下:
在一條兩線道,雙向各一個車道。離路口約70公尺紅燈,甲方騎機車,因前方塞車,且後方有其他車的逼車情況下,衝向逆向車道,於逆向車道位置處,不小心撞到剛好穿越馬路(沒走斑馬線)之行人乙。雙方都違規,若你是委員,肇事責任雙方各半,還是那位是肇事主因?請大家踴躍提供你的看法,謝謝。
2016-02-17 19:09 發佈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車六人四
謝謝。等投票數超過10位,我在公布委員會的判決,以及我是甲方還是乙方。

gervas168 wrote:
於逆向車道位置處...(恕刪)


漏字?逆向車道的什麼位置?離路口多遠?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雙方都有錯之下 我會投路人



人很脆弱的 外傷可能沒什麼 但是怎麼知道 肺 肝 心臟 有
無出血 破裂


補充說明一下,機車從順向車道衝到逆向車道,撞到行走中的行人。行人膝蓋受傷開刀,脊椎也輕微受傷。騎車的牙齒斷掉。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行人受傷最大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車輛逆向已經無話可說了,硬要辯就看行人是否穿越雙黃線,以上個人見解
雙黃線超車嗎?車速?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行人的問題在於:
違規闖越馬路

機車的問題在於:
逆向
撞人


你說機車順向道前方塞車,後有逼車,那是機車騎士的問題,
不能把此問題牽連至撞人,一碼歸一碼,自己的事自己解決。

而且是逆向撞人,並非順向撞人,這樣就是根本不對

所以機車所負的責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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