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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車被撞了~對方肇事逃逸~能不能請大家幫幫忙

事情是這樣...
今天下午到北投去泡溫泉
結果因為溫泉會館的停車場剩一個小空間
服務人員問我有沒有辦法停
結果看到是這個情況(示意圖)

小弟車被撞了~對方肇事逃逸~能不能請大家幫幫忙

我是藍色的車,對方是銀白色的廂型車
而且他都已經跨越兩個車位了
我想說位置這麼大給你了應該很好出來
就算不會開也能夠閉著眼睛嚕出來
結果沒想到還是中了(如圖)= =...

小弟車被撞了~對方肇事逃逸~能不能請大家幫幫忙

店家說只能報警處理
後來警察也來了
看了監視器差點沒吐血
大約是下午4點半的時候發生的
雖然有看到車
可是都是糊的...= =...



警方說只能夠幫忙協尋調其他監視器看看
但是我發現在這車禍的瞬間
有台新的白色CRV的車剛好在前方
不知道有沒有行車紀錄器能夠幫忙
可是...警方說這樣也很難找
我想說拜託01的大大們
看有沒有其他建議可以幫忙小弟的
謝謝
2016-02-15 0: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弟車

MAXHO1127 wrote:
警方說只能夠幫忙協尋調其他監視器看看...(恕刪)


如果今天的案件是兇殺案
雖然案發地的畫面不清楚
警察絕對把車開出去沿路的監視器都調出來

不過您這只是車被A到...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MAXHO1127 wrote:

事情是這樣...
今天下午到北投去泡溫泉
結果因為溫泉會館的停車場剩一個小空間
服務人員問我有沒有辦法停
結果看到是這個情況(示意圖)



我是藍色的車,對方是銀白色的廂型車
而且他都已經跨越兩個車位了
我想說位置這麼大給你了應該很好出來
就算不會開也能夠閉著眼睛嚕出來
結果沒想到還是中了(如圖)= =...



店家說只能報警處理
後來警察也來了
看了監視器差點沒吐血
大約是下午4點半的時候發生的
雖然有看到車
可是都是糊的...= =...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警方說只能夠幫忙協尋調其他監視器看看
但是我發現在這車禍的瞬間
有台新的白色CRV的車剛好在前方
不知道有沒有行車紀錄器能夠幫忙
可是...警方說這樣也很難找
我想說拜託01的大大們
看有沒有其他建議可以幫忙小弟的
謝謝



您車子幾乎一半都停到停車格外面了!

您這樣停.....他想必很火大吧?看他來回倒車好幾次才出的來






0110101 1001010
just4funtw wrote:
您車子幾乎一半都停...(恕刪)
這個廂型車真惡質,已經可以開出來了,還要再往前衝一次,給你車刮花。
他亂停車,你傍他車太近了,應有警覺心,離去前先用手機在車尾給它照一張才是。
我在大賣場停車時,前後來回都要看看會不會出事,先預防性拍照留資料,才放心離開。

MAXHO1127 wrote:
事情是這樣...今...(恕刪)



車子特徵很明顯


如果警察真的願意查的話調閱路口監視器滿容易查到的


可以的話你向附近店家告知狀況看能不能找監視器更容易

警察通常不會主動去要
嗯?
會館 指揮交通的服務人員 在裝死.

這麼明顯的擦撞 我就不信他沒注意到.




是我的話 會跟該會館據理力爭, 要嘛該服務人員出來協助指認肇逃車輛

要嘛 會館 要負"部分"賠償責任, 因為會館的停車場管理疏失才造成的車損, 雖然主因不是該服務人員, 而需要出面協助指認 卻不出面, 那車主求償無門的車損 , 會館不該負連帶責任嗎?

該服務人員 當時的工作 就是疏導停車場交通, 發生碰撞卻沒注意 也沒記下肇事車輛車牌 就是善忽職守



停車場管理辦法 也不是一句 不負保管責任就能卸責



補充: 我漏看了, 原來那不是 會館的服務人員, 是肇逃者的友人!!

事後還疑似有發現擦撞 跟肇逃者 討論了一下 才上車走人



真是惡劣到極點.







那這樣真的比較不關會館的事了, 但是該會館也太混了, 過年期間 又情人節, 不派個人去指揮停車場交通
隨口問車主是否停得進去 就打發了事?



有車體險嗎? 有的話就出險鈑烤吧! 這個連丙式都能出, 影片已經能證明是一般掛牌車輛了,不用抓到肇事者也能出險修車

事後保險公司 找得到人會代位求償, 找不到人保險公司要自行吞下去.

不用考慮什麼保費增不增加, 保險是拿來用的 不是保心酸的

Gugugu wrote:
如果今天的案件是兇殺...(恕刪)


Gugugu大
天啊~兇殺案的話倒是不希望發生
不過車被A到也是會痛的呀~~ 嗚 = =...


just4funtw wrote:
您車子幾乎一半都停到...(恕刪)


just4funtw大大,我也已經嚕到底了~已經沒辦法再退了
不過也有8成的車長在裡面了
如果他沒有占用到兩個格子,我可以再進去一點的
更何況他旁邊的空間都可以並排停兩輛機車了
應該直接後退一點,往右再往左前進就可以回到他的格子再退出來了

typetin wrote:
這個廂型車真惡質,已...(恕刪)


typetin大大
恩~路上三寶真不少,拍照存證要記好
謝謝

小豬翔 wrote:
車子特徵很明顯
如果警察真的願意查的話...(恕刪)


小豬翔大大~我相信警察都很努力的
明天再問問看有沒有查到好了...

easyflight wrote:
會館 指揮交通的服務...(恕刪)


easyflight大大~當我看到影片也很無言
有人指揮還可以搞成這樣
只是希望警方能夠找到對方


MAXHO1127 wrote:
事情是這樣...今天...(恕刪)


這種情況,如果板主有保丙式(車碰車)

不知保險公司,有沒有理賠?


3187 wrote:
這種情況,如果板主有...(恕刪)


3187大大,我只有保強制
所以沒辦法出險吧...
1.撞車地點在停車場,丙式(及以下)不理賠。甲乙有。

2.所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不包括『停車場』

所以我們常聽人說:在停車場開車,千萬要小心


3.結論:對方是犯了
民法
第 196 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我的見解:這種事件,確實很雖,但警察(或交警)有理由很消極的處理。主要是不發生在道路上、又非刑事(車上有人受傷)





PS.發生在停車場、加油站或私人土地之車禍,不屬於道路,不是法律所定義之交通事故。
警察並無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相關程序。

所以對方不是肇事逃逸
而是損害您的財產(民事)
民事求償很麻煩,這我就不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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