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進口食品保存期限的問題

昨日到大賣場採購
買了一款美國進口的巧克力醬

今天看了一下他的保存期限
中文標籤上並沒有明確日期,只有寫"如包裝"
而瓶蓋上是寫"BEST IF USED BY DEC1315"

我覺得有點疑惑,查了一下有一說法是:
"如果在此日期前食用,食物的品質最好,但不表示產品在該日期後使用不安全。"
"你可以在此日期後,1年內吃酸性的罐頭食品。例如蕃茄或菠蘿罐頭。"
"你可以在此日期後, 2‐3年內吃非酸性的罐頭食品。例如罐頭湯或蔬菜。"

也有人說保存期限就是那一天沒錯..


究竟這罐巧克力醬到底有沒有過期...?
有沒有常買美國進口食品的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2016-02-01 9:56 發佈
HARU wrote:昨日到大賣場採購 買了一款美國進口的巧...(恕刪)
每次去好市多我都自動往酒類那邊走,沒買過其他。

HARU wrote:
"如果在此日期前食用,食物的品質最好,但不表示產品在該日期後使用不安全。"

也不算是過期 就像是賞味期限之類的吧

今天也才喝27號過期的鮮奶(之前太冷根本不想喝) 味道也是正常(目前還沒拉肚感)

HARU wrote:
昨日到大賣場採購 ...(恕刪)


金屬包裝的罐頭

可以放非常的久

但是有變型的例外

Mask1491 wrote:
每次去好市多我都自...(恕刪)


我不是到好事多買的,就是一般量販大賣場


vdml wrote:
也不算是過期 就像是...(恕刪)


這就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BEST IF USED BY DEC1315"

就字面意思上來說是指"在那一天前吃最好吃"
那是過了那天也還能吃....只是沒這麼好吃而已?

在美國會允許廠商用這麼模糊的標示方法嗎...?
不是一出事就會被告的很慘...


我看中文標籤上保存期限是寫12個月
但整個包裝除了那個日期以外也沒有其他日期了

那這神秘的12個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又到何時結束呢?


zola wrote:
金屬包裝的罐頭
可以...(恕刪)


那罐巧克力醬只是用一般塑膠瓶裝,不是罐頭類的金屬包裝
美國農業部說明




A "Best if Used By (or Before)" date is recommended for best flavor or quality. It is not a purchase or safety date.


結案
就是賞味期。也就是說在那日期之前製造商能保證產品的風味是最佳。過了那日期後它就不能保證。

若是有真正食品安全疑慮的產品,他們會僅僅打"SELL BY"或"USED BY",也就是過那日期之後產品可能就不新鮮而不建議吃。

像果醬、巧克力醬這類糖分高的食品,只要是密封包裝,不開封通常可以放好一段時間。所以標賞味期是很正常的。就算賞味期才剛過不久,只要還是密封的不會有什麼問題。

londonwolf wrote:
美國FDA說明A ...(恕刪)


Maedatsun wrote:
就是賞味期。也就是說...(恕刪)


感謝提供說明連結以及兩位的解答
所以在美國這樣的標示方式是合法的

那就是中文標籤上的12個月這寫法有問題
他若說"開封後"12個月
或是只寫"如包裝印製"...不要再多加上12個月
比較不會產生疑慮

因為他寫12個月,但包裝上標示的日期其實是賞味期限,並不是製造日期
會讓人摸不著頭緒,這12個月到底從哪裡開始計算


只是若以賞味期限的中文意思來看
我會滿容易解讀成就是"要在那一天前吃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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