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補班的人心情一定不好。依勞基法規定,假日加班是給雙倍薪。補班是用星期六來補班,但是過年被強迫連休的是平日,這樣不是應該要上半天班才對。我怎麼算都覺得很不合理。明明是應該付我兩天的新水,怎麼是付我一天的新水來上這應該付我兩天新水的班,這樣不是讓雇主省了付一筆加班費嗎??大家有覺得被騙的感覺嗎?
shine888 wrote:明天要補班的人心情...(恕刪) 因為星期六不是當然的假日,只是大家休習慣了所以就以為那是假日,是不是假日是人事行政局排的,你看勞基法是規定假日上班雙薪,不是星期六上班雙薪喔